一、招标条件
点击登录查看2024—2026年度水利及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单位入围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政策性资金。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现委托点击登录查看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2024—2026年度水利及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单位入围项目。
2、项目编号:****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服务。
二标段: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服务。
三标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
4、服务内容:
相关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筹备调研、技术方案、项目审批等,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5、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且生效之日起两年。
6、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提供符合委托人要求的服务和成果文件。
7、入围单位数量:每标段3家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在投标单位(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 2024年 7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财务要求:投标人 2023 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投标人提供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注:最近三年是指 ****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以实际行为发生时间为准。
(2)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注: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7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 月7日09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等,具体操作详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温馨提示--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梁女士
电 话:****
邮 箱:****@163.com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 ****
邮 箱:****@163.com
地 址:郑州市****
监督部门:河南航空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电 话:****
邮 箱:****@163.com
地 址:郑州航空港国际大宗商品供应链产业园一期企业总部7#楼西单元4-8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