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丹寨县民族文化双创园建设项目室内装饰工程已由丹寨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404-52****-734691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丹寨县 丹寨县县委党校旁 。 | ||||||||||||||
2.2 建设规模:新建总建筑面积2225.00平方米,改造既有民房3栋。1.新建非遗产品展示中心2间,建筑面积140平方米,民族非遗产品直播间2间,建筑面积200平方米。2.新建非遗产品(刺绣、蜡染、银饰等)工坊和研发中心,建筑面积 560平方米。3.新建民族风情民宿,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4.新建研学中心,建筑面积60平方米。5.新建储藏室和公共卫生间共65平方米。6.附属及配套基础设施:文化长廊、旅游步道、户外民族文化宣传直播亭、非遗文化广场、消防水池、管网、供电、绿化等。7.修缮改造:利用老冬村既有民房改造民宿3栋,配套基础设施,修缮民族团结食堂1个,提升改造旅游配套基础设施1项。 | ||||||||||||||
2.3 合同估算价:****.84元。 | ||||||||||||||
2.4 计划工期:30 天。 | ||||||||||||||
2.5 标段划分:丹寨县民族文化双创园建设项目室内装饰工程。 | ||||||||||||||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所示全部工作内容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 00时00分至**** 09时1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09时1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5.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 ||||||||||||||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上发布。 | ||||||||||||||
7.其他 | ||||||||||||||
其他补充说明:/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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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预览: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工程量清单.pdf
附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