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原广东东山湖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东山湖合信温泉院子度假村(二期之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GG****号)变更的申请及有关材料,依据《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进行变更前公示,内容如下:
建设单位(变更后):点击登录查看
建设单位(变更前):广东东山湖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变更后):点击登录查看东山湖温泉院子(二期之1)
建设项目名称(变更前):广东东山湖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东山湖合信温泉院子度假村(二期之1)
建设位置:潮安区****
建设规模(变更后):二幢30层高层服务型公寓(商业),首层商铺及配套,地下一层,框剪结构,建设用地面积40335.9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2204.35平方米(其中,高层服务型公寓71476.9㎡、商铺945.7㎡、综合食品店及餐饮店1276.26㎡、配套用房865.69㎡、负一层7425.6㎡、天面梯间及机房214.2㎡),围墙长度69.07米。
建设规模(变更前):二幢30层高层服务型公寓(商业),首层商铺及配套,地下一层,框剪结构,建设用地面积40335.9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2046.1平方米(其中,高层服务型公寓71110.64㎡、商铺1155.4㎡、综合食品店及餐饮店1276.26㎡、配套用房864㎡、负一层7425.6㎡、天面梯间及机房214.2㎡),围墙长度69.07米。
公示类型:变更公示
公示时间:****——****
有关上述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潮州市潮安区自然资源局工程股查询。
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许可事项提出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我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单位申述应由法人代表签名)。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公示期满若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联系地址:潮安区****
潮州市潮安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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