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惠农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所2024-2025年惠农区城区绿化生态修复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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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名称: | 惠农园林绿化生态修复项目七标段 | 分包类型: | 服务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698098.91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是 0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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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拒绝大型企业参与投标, 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惠农区城区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服务期内根据每季度验收结果结算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标的清单(服务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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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价 | 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C****-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惠农园林绿化生态修复项目七标段 | 灌水、修剪、除草、有害生物防治、卫生保洁、树木涂白、清除垃圾、补植等工作。 | 1 | 698098.91 | 标的1-园林绿化管理服务:详见采购文件需求清单 | 合同签订后1年 |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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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服务类
服务内容依照合同内容认真履行
履约保证金依照合同内容认真履行
甲方责任依照合同内容认真履行
乙方责任依照合同内容认真履行
违约责任依照合同内容认真履行
不可抗力依照合同内容认真履行
服务期限依照合同内容认真履行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依照合同内容认真履行 (验收方案附件):
服务地点(范围)依照合同内容认真履行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依照合同内容认真履行
交付标准和方法依照合同内容认真履行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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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10.00 | 所有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除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又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被拒绝外。 实际得分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报价的最低价。 价格评分取值至小数点后第2位,2位以后四舍五入。 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如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2 | 类似业绩 | 5.00 |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9月至今)每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的得2.5分,得够标准分为止。 注:投标人需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所提供资料上须加盖投标人电子鲜章,且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辨,否则不得分。 |
3 | 养护服务质量承诺 | 10.00 | 1.投标人承诺养护期内苗木的成活率达到 98%绿化效果及美观度达到二级养护标准的得 5分,未提供承诺不得分。 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养护质量服务承诺函》,承诺函中须明确严格按照采购要求并加盖电子章。严格按要求提供的得5分,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4 | 养护人员配置承诺 | 5.00 |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养护人员配置承诺函》,承诺函中须明确严格按照采购要求并加盖电子章。严格按要求提供的得5分,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5 | 养护方案 | 70.00 | 1.养护方案与技术措施(7分):针对标段特点及工艺要求制订养护方案与技术措施。内容详细完善、科学、规范、全面,可实施性强,能够很好的满足采购方要求的得7分;内容合理,较为详细完善、科学、规范、全面,防护措施得当的得5分;内容完整基本科学的、防护措施基本合理的得 3分;内容不完善,脱离项目实际的得 1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2.材料设备和苗木供应计划及保障措施(7分):针对标段特点及工艺要求制订材料设备和苗木供应计划及保障措施。内容详细完善、科学、规范、全面,可实施性强,能够很好的满足采购方要求的得7分;内容合理,较为详细完善、科学、规范、全面,防护措施得当的得5分;内容完整基本科学的、防护措施基本合理的得 3分;内容不完善,脱离项目实际的得 1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3.质量管理体系与保障措施(7分):针对标段特点及工艺要求制订质量管理体系与保障措施。内容详细完善、科学、规范、全面,可实施性强,能够很好的满足采购方要求的得7分;内容合理,较为详细完善、科学、规范、全面,防护措施得当的得5分;内容完整基本科学的、防护措施基本合理的得 3分;内容不完善,脱离项目实际的得 1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4.安全管理体系与保障措施(7分):针对标段特点及工艺要求制订安全管理体系与保障措施。内容详细完善、科学、规范、全面,可实施性强,能够很好的满足采购方要求的得7分;内容合理,较为详细完善、科学、规范、全面,防护措施得当的得5分;内容完整基本科学的、防护措施基本合理的得 3分;内容不完善,脱离项目实际的得 1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5.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保障措施(7分):针对标段特点及工艺要求制订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保障措施。内容详细完善、科学、规范、全面,可实施性强,能够很好的满足采购方要求的得7分;内容合理,较为详细完善、科学、规范、全面,防护措施得当的得5分;内容完整基本科学的、防护措施基本合理的得 3分;内容不完善,脱离项目实际的得 1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6.文明养护、养护节水管理措施及保障措施(7分):针对标段特点及工艺要求制订文明养护、养护节水管理措施及保障措施。内容详细完善、科学、规范、全面,可实施性强,能够很好的满足采购方要求的得7分;内容合理,较为详细完善、科学、规范、全面,防护措施得当的得5分;内容完整基本科学的、防护措施基本合理的得 3分;内容不完善,脱离项目实际的得 1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7.养护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7分):针对标段特点及工艺要求制订管护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内容详细完善、科学、规范、全面,可实施性强,能够很好的满足采购方要求的得7分;内容合理,较为详细完善、科学、规范、全面,防护措施得当的得5分;内容完整基本科学的、防护措施基本合理的得 3分;内容不完善,脱离项目实际的得 1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8.现场组织管理机构设置和劳动力配置计划及保障措施(7分):针对标段特点及工艺要求制订现场组织管理机构设置和劳动力配置计划及保障措施。内容详细完善、科学、规范、全面,可实施性强,能够很好的满足采购方要求的得7分;内容合理,较为详细完善、科学、规范、全面,防护措施得当的得5分;内容完整基本科学的、防护措施基本合理的得 3分;内容不完善,脱离项目实际的得 1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9.养护设备和仪器等管护资源配备及保障措施(7分):针对标段特点及工艺要求制订管护设备和仪器等管护资源配备及保障措施。内容详细完善、科学、规范、全面,可实施性强,能够很好的满足采购方要求的得7分;内容合理,较为详细完善、科学、规范、全面,防护措施得当的得5分;内容完整基本科学的、防护措施基本合理的得 3分;内容不完善,脱离项目实际的得 1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10.养护管理和管护保修服务方案(7分):针对标段特点及工艺要求制订养护管理和管护保修服务方案。内容详细完善、科学、规范、全面,可实施性强,能够很好的满足采购方要求的得7分;内容合理,较为详细完善、科学、规范、全面,防护措施得当的得5分;内容完整基本科学的、防护措施基本合理的得 3分;内容不完善,脱离项目实际的得 1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合计: | 100.00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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