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30447.0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相山区****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500 | 建筑密度(%): | ≤50.000 | ||
绿化率(%): | 25.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零售商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零售商业用地 | 30447.07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44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B0155 | |||
起始价: | 719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 | 挂牌结束时间: | **** |
宗地编号: | 淮自然资规挂〔2024〕 31号 | 宗地总面积: | 46153.3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烈山区****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1.800 | 建筑密度(%): | ≤28.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46153.36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04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124 | |||
起始价: | 1017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 | 挂牌结束时间: |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竞得原则确定受让人(不低于底价)。 2、土地竞得人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退还定金,定金为总成交价款的20%。 土地竞得人可以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也可选择分二期付款方式进行支付。分二期支付的,第一期出让价款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按照不低于土地总成交价款的50%支付(竞买保证金直接转为首期土地出让价款);第二期出让价款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一年内全部缴清。土地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出让价款时,应按照支付第一期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3、土地开发程度: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出让范围内地下管线(管道)、地下障碍物及其它建(构)筑物等均由竞买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勘验并自行出资解决。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4、根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用地清单制”工作要求,淮北市公用事业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烈山区人民政府分别征求文物、供水、供电、人防等部门意见,并按各部门反馈意见做好后续事宜的协调处理工作,同时,做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按程序完成调查报告评审、备案工作。 5、淮自然资规挂(2024)38号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地块范围内老电厂工业遗存厂房和设施设备等,土地竞得方可按照需求予以适当保留或改造。地块内保留老电厂设施设备等可不计入建筑密度和容积率。鉴于该地块属老建筑更新改造,可不做建筑节能及海绵城市设计。若该地块与北侧地块为同一土地竞得方,可结合北侧地块统筹规划设计,也可沿濉溪路合理设置地块出入口。停车设施可结合周边地块统筹规划设计。 6、淮自然资规挂(2024)38号地块根据****淮北市公用事业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申请,地块内原淮北大唐发电厂房屋建(构)筑物等(具体详见报告资产评估明细表)随地转让。依据淮北世诚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淮世诚评报字(2024)100号评估报告,地块内原淮北大唐发电厂房屋建(构)筑物等总价值为****元。宗地成交后,成交确认书只明确土地成交价款,土地成交价款全额上缴市财政。原淮北大唐发电厂房屋建(构)筑物等移交工作由淮北市公用事业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与土地竞得方签订协议并办理移交手续,其余相关后续事宜均由淮北市公用事业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负责解决。 7、淮自然资规挂(2024)39号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建筑高度不宜大于60米;因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的需要,根据方案合理性,经充分评审论证后,绿地率可适当降低,但不宜低于25%。 8、土地竞得方按相关规定自行出资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做好地块内地质勘察、地质灾害评估及地基稳定性评价等工作,并按照报告及评价结果自行出资做好处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建筑施工和使用安全,涉及相关问题由辖区政府负责协调解决。规划出让范围内地下如有管道及其它建(构)筑物,由土地竞得方自行出资解决。淮自然资规挂(2024)39号地块规划出让土地房地产开发项目具体要求按照《原市房地产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实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的通知》(淮房〔2018〕113号)执行。 9、淮自然资规挂(2024)39号地块根据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土地竞得方建设的新建商品房等项目通过联合验收后,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时,一并提交“交房即办证”申请。 10、土地出让后,分别由淮北市公用事业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烈山区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的时间交付土地,并依法解决由此引起的所有纠纷。 11、其他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为准。本次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出让人将在相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淮北市****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淮北市****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淮北市****
**** 号地块:**** 09时00分 至 **** 09时00分;
淮自然资规挂〔2024〕 31号 号地块:**** 09时00分 至 **** 09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淮北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