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伙镇双华村张桥、孙套组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丁伙镇双华村张桥、孙套组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价:300565.16元
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285536.90元,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丁伙镇双华村张桥、孙套组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施工,施工内容 包括路边防腐木围挡新建、绿化杂草清理,健身广场新建及视野所见墙面外立面出新,村标新建、停车位新建及划线 、树木修剪等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
1.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3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申请人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4)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9:30-11:30;14:30-17:30),其余时间不接受报名。
现场报名资料审查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应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同时提供原件核查。
报名地址:点击登录查看代理部(江都区****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报名时需缴纳资料费300元(资料费售后不退,报价资格不能转让)
未在规定时间报名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江都区****
五、开启
时间:****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江都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制作纸质份数要求: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2.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详见采购文件。
3.投标保证金
本次采购不收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正文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约定及规定均予取消。
4.对项目本身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供应商如有澄清要求,请将澄清要求的书面文件(原件)在****17:30前送达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部,澄清要求书面文件应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逾期不予受理。
5.本次丁伙镇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按丁伙镇红桥村郭渡组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丁伙镇双华村张桥、孙套组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丁伙镇阚桥村梅套组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顺序依次开标、评标、定标。供应商可参加一个或多个项目的投标,但只能按开标、评标、定标顺序最多中其中1个项目。如供应商已为其中1个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不参与后续开标项目的成交候选人推荐。若成交候选人因被投诉或质疑而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后续项目的成交候选人不因此重新排序。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扬州市****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扬州市****
联系方式:****
邮箱:****@qq.com
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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