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推进再生水利用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跟踪评估与技术咨询
克拉玛依市推进再生水利用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跟踪评估与技术咨询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克拉玛依市推进再生水利用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跟踪评估与技术咨询已由/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100.0%,项目法人为,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位于克拉玛依区。
2.项目规模:完成克拉玛依市推进再生水利用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跟踪评估与技术咨询的相关服务等工作。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 | 克拉玛依市推进再生水利用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跟踪评估与技术咨询 | 1095 | 170.0 | 完成克拉玛依市推进再生水利用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跟踪评估与技术咨询的相关服务等工作。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水利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3.投标其他条件:1)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本次招标不接受依法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参与投标;3)投标人资质、业绩、信用等级;人员资格、业绩等均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为唯一依据;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至****(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请到克拉玛依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klmy.gov.cn/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克拉玛依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上发布。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克拉玛依市水务局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
地 址: | 克拉玛依市**** | 地 址 | 克拉玛依市**** |
邮 编: | 834000 | 邮 编: | 834000 |
联 系 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联 系 人: | 马晓娟 赵 娜 |
电 话: | **** | 电 话: |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