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县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整治排查的采购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 辽宁省
一、 招标条件
本法库县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整治排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
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法库县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整治排查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法库县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整治排查;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法库县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整治排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者工程测量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或者地理信息系统工
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09时00分到****16时00分
获取方式: 地点: 辽宁省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大东区新生二街10号4门)
方 式: 现场领 取
售价: 500元(现金,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13时30分
递交方式 辽宁省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开标室(沈阳市大东区新生二街10号4门)
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13时30分
开标地点: 辽宁省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开标室(沈阳市大东区新生二街10号4门)
七、 其他
项目概况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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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LNDS-****-01)
(法库县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整治排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
宁省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13点30分(北京时
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LNDS-****-01
项目名称:
法库县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整治排查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280,000.00元
最高限价:
280,000.00元
采购需求:
法库县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整治排查,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止,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无。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者工程测量乙级以上资质(含
乙级)或者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本项目不适用)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
网"首页一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
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
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
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至****(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
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
假日除外)
地点:
辽宁省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大东区新生二街10号4门)
方式: 现场领取
售价: 500元(现金,售后不退)
五、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13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
提交 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 辽宁省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开标室(沈阳市大东区新生二街10号4门)
六、 开启
时间: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辽宁省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开标室(沈阳市大东区新生二街10号4门)
七、 公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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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
1、 接收质疑函方式:
书面纸质质疑函
2、 质疑函内容、格式:
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
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 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携带下列报名材料到我公司购买采购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
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注明所报名项目名称等信息(自然
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
提供)。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法库县兴法东路22号
联系方式: 张先生,****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省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新生二街10号4门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163.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北站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省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17374
3. 项目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 吕亚男、秦玉红、刘俊也
电话: ****
八、 监督部门
181916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上级主管部门。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法库县兴法东路22号
联系人: 张先生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省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大东区新生二街10号4门
联系人: 吕亚男、秦玉红、刘俊也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杨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_-(盖章)
宁
1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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