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枣阳市(国家再生水试点城市)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时间:****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枣阳市(国家再生水试点城市)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枣阳市****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其它(财政统筹):100.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枣阳市 建设规模:枣阳市**** 其他:无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枣阳市**** 标段划分:枣阳市****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合同估算价:****.00元 | ||||||||||||||||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 ||||||||||||||||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 ||||||||||||||||
2.6其他:无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组成结构或职责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且协议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另行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与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其中联合体牵头单位类别为□水利工程监理;工程监理;□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勘察设计;□工程造价咨询;□建设工程检测;(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类别,仅能选一项)。(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③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人员要求:①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证书,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②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③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④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专业)资格;⑤拟派造价咨询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4)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一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单位或成员单位提交类似业绩均有效)。 (5)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提供近两年(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认定后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6)投标人在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记录(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 其它要求: 无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襄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无。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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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