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400万元(预计发放劳务报酬124万元),县财政配套144.49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点击登录查看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排水管网工程:D400Ⅱ级钢筋混凝土管主管2800米,D500Ⅱ级钢筋混凝土管168 米;过原有道路口采用顶管施工,D800Ⅲ级钢筋混凝土管20米;道路两侧排水用户预计为50户,预留支管D400Ⅱ级钢筋混凝土排水管500米,每户预留10米;预制钢筋混凝土排心检查井 72 座,雨水口144个。道路修复(人行道修复)工程:人行道路面拆除恢复14895平米:水泥混凝土路面出入口拆除恢复2927平米;混凝土道牙拆除更换2760米,混凝土树框拆除更换230套。具体内容详见清单及设计图纸。
2.2 建设地点:海原县****
2.3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规定的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0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答疑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7.投诉举报电话
海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海原县****
邮 编:755203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宁夏银川市****
邮 编:750000
联系人:程飞、刘萍、詹慧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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