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所辖路段事件监测智慧化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点击登录查看所辖路段事件监测智慧化提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点击登录查看总经理办公会以黔高速总议〔2023〕22号文件进行立项,施工图由贵州****点击登录查看及各地区营运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计划,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贵州****
2.2本次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增设道路监控摄像机、增加及更换事件检测分析仪、增加AI中台等)、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其缺陷责任修复。
2.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投资规模:本次采购总投资约3529万元。
2.4本项目合同估算价:3529万元。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业主下达的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自竣(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对投标人的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按《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贵州****
投标人最新信用等级按以下顺序引用(排序在前的优先,各层级均以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为准“在新一年度的信用评价结果公布前,上一年度对应的评价即为最新的信用评价。例如,2022年度贵州省信用评价结果公布后,2022年度交通运输部的信用评价结果尚未公布,此时若从业企业没有2022年贵州省的信用评价,则应引用其2021年度在交通运输部的信用评价结果(若该企业仍无2021年度在交通运输部的信用评价结果的,则按初次进入贵州省进行引用)。引用时请注意评价结果公布的有效期规定。没有明确有效期的,按部评价规则有效期一年的规定认定,即公布日期的次年同一日为截止日”):
①贵州省专业信用评价结果;
②无贵州省专业信用评价结果的,引用贵州省综合信用评价结果;
③无贵州省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引用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
以上评价结果皆无且无失信行为记录的视为初次进入贵州省,信用等级按综合评价结果A级对待;
以上同一优先级中,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优先于不分专业的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优先于非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若同一投标人出现多个“非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时,按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引用,即引用其中等级较高的评价结果)。
投标人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报名时自行确定填报信用等级,如因投标人查询有误或填报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11月8日至****,每日00时00分至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 (含图纸,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内容等) 。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11时 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ZSTB/GZTYTB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远程开标需用CA锁(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进行解密。请各投标人充分了解远程开标系统设置要求、解密时限和解密流程,若在规定时间未完成解密,投标文件将视为未投递成功,投标将会被否决。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点击登录查看网站”上发布。
7. 其他
7.1 首次进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单位名称已变更的投标人,应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完更名手续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以确保报名单位名称与现名称一致。
7.2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出的补遗书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7.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于平台网页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请各投标人以盖章发售版的招标文件内相关要求为准。
8. 投诉举报的处理
8.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8.1.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8.1.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8.1.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8.1.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8.1.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8.1.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8.2 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8.2.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8.2.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8.2.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不予受理。
招标人受理异议的电话:****。
行政监督部门:贵州省路网中心,受理电话:****。
省交通运输厅投诉举报受理部门为建设养护管理处,电话为:****。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贵阳市****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邓永创
电 话:****
交易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