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丹东市图书馆改造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因工程量清单有调整,开标时间更正为****下午13点30分,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更正日期:****16时41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等,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3、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供应商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至开标现场用CA锁进行响应文件的解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地 址:丹东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丹东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文君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