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昌吉市****
乌鲁木齐葛洲坝电建路桥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葛洲坝电建路桥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目前使用机电井编号为****,原取水用途为渔业。由于取水权人及取水用途发生变更,现申请将取水用途变更为生活、绿化。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第二十二条 建设项目中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
乌鲁木齐葛洲坝电建路桥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提交的乌鲁木齐绕城高速(西线)五家渠西互通收费站管理区****点击登录查看编制的《乌鲁木齐绕城高速(西线)五家渠西互通收费站管理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点击登录查看于 2024 年8月17日组织专家对《报告表》进行了审查,报告编制单位已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对《报告表》做了修改完善。根据《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绕城高速(西线)五家渠西互通收费站管理区建设项目位于昌吉市****
《报告表》符合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要求,取水、用水、退水影响分析评价合理,结论基本可行。该机电井按照取水许可管理有关规定和《水利部关于加强取用水计量监控设施建设的通知》(水资源〔2013〕408号)《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2012)的相关要求,需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计量设施和传输设备,并保证正常运行,确保实施取水信息传至属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自治区****
若该工程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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