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工程地点:塔城市、沙湾市 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88352.22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88352.22元(人民币) 项目概况:采购需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至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拟格式,提供承诺书或提供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拟格式,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五)投标供应商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 至 **** ,每天上午 10:00 至 12:30 ,下午 16:00 至 20:0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塔城地区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新疆工程建设云”平台登记备案,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疆内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服务队伍,外地企业须有进疆备案证明。 2.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3.投标供应商已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系统进行注册(注册登录网址https://www.plap.mi1.cn)。 4.投标供应商须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控股企业。 5.投标供应商需出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施工“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资料员、质量员)的相关证书、缴纳社保凭证和劳动合同,且签订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人员承诺书。 6.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具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本单位注册(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且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均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1.附无在建承诺书;2.如有在建项目,但在建项目己变更,提供相应变更证明材料)。 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1.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 10:30 (二)投标截止时间:**** 11:00 (三)投标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塔城地区 (四)提交方式:现地提交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 11:00 (二)开标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塔城地区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新疆塔城市(必须指定专人递交报名资料,其他方式概不接受),报名资料为“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一)-(九)”及授权代表在发售谈判文件时间截止前4个月内(不含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名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以及相关证书和劳动合同,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报名资料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和电子版光碟1份。 售价(元):200.0 元(人民币)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十四、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