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包装原材料采购项目(三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包装原材料采购项目(三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1.本项目为点击登录查看包装原材料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2.项目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2.3.项目预算: 1500万元/年 。
2.4.招标范围为:2024年11月-2026年11月生产所需瓶盖、瓶坯。
2.4.1项目概况:为确保点击登录查看生产包装原材料正常供应。
2.4.2合作期限:2个标段至合同签订日起,有效期限为2年。
2.4.3交货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厂区内),地址:西藏山南市****
2.4.4供货周期:下达订单通知后,应于当天确认并在确认之日起7天内根据通知数量交付货物。
2.4.5标段划分:
2.4.5.1第一标段:印花瓶盖(3025口径、4L顶穿盖)。
2.4.5.2第二标段:瓶坯(PET瓶级聚酯切片材料)16克、18克、21克、23克、100克。
2.4.5.3交货期要求:供货周期不长于7天(自订单发出之日起计算,至货到交货地点)。
2.4.5.4产品保质期:12个月(自生产之日起计算)。
2.5.报价要求:
2.5.1设立最高限价, 报价高于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最高限价为含税到厂价。
第一标段:印花瓶盖(3025口径)最高限价(0.0452元/个),印花瓶盖(4L顶穿盖)最高限价(0.1615元/个)。第二标段:瓶坯(PET瓶级聚酯切片)16克最高限价(0.1750元/个)、18克最高限价(0.1950元/个)、21克最高限价(0.2300元/个)、23克最高限价(0.2500元/个)、100克最高限价(1.100元/个)。
2.5.2以上报价为投标时实际执行价格,原材料HDPE和PET市场价格涨跌幅度超过500元/吨,相应调整瓶盖、瓶坯采购价格。
2.5.3结算周期为3个月,每季度末核对销售数量金额后,15个工作日予以结算。
1.资质要求:
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申请文件将被否决。
1.2投标人须取得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且产品单元为/包含瓶坯、瓶盖),从事塑料防盗瓶盖生产5年以上,具备相应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须提供体系证书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申请文件将被否决。
1.3瓶盖原料和产品要求:原料选用高密度聚乙烯(HDPE),确保符合GB 4806.7-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的要求,原料稳定。瓶盖产品需符合GB/T 17876-2010《包装容器塑料防盗瓶盖》、GB 3****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和GB 4806.7-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适用于本产品的要求。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第三方瓶盖原料和招标瓶盖产品任何一种规格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检测报告显示的送检时间应在招标文件挂网之日起计算的12个月范围内)。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申请文件将被否决。
2.业绩要求:
2.1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2022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其主要包装水或饮料行业客户供应瓶盖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及投标人近两年增值税申报主表的清晰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申请文件将被否决。
3.信誉要求(以评标当天评委的查询结果为准,不满足以下条款的投标将被否决):
3.1投标人应就近三年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或书面说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2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须提供招标文件挂网当日或之后日期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须提供招标文件挂网当日或之后日期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4开标当日经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查询,投标人未处于投标资格暂停状态的结果。
3.5投标人应对近三年就招标产品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进行说明。投标人须说明败诉的招标产品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4.其他要求: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如果是集团公司性质需提供投标人盖章承诺函,如果不是集团公司性质的无需投标人提供承诺函)由评标当天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未按要求提供承诺的,投标将被否决。
4.2投标人至少应自有瓶盖全自动生产设备(72腔或以上)2台,须提供设备台账。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的,申请文件将被否决。
4.3投标人须达到国家环评标准和要求,并具备环评批文,须提供批文和排污许可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申请文件将被否决。
4.4投标人须自有厂房(须提供相关房产证明),生产车间面积3500平方米以上、仓库面积9000平方米以上,须提供工厂平面图(注明生产、仓储和办公等区域和面积)。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申请文件将被否决。
4.5投标人须具备实验室及产品质量检测能力,有瓶盖相关检验设备,须提供品控实验室和主要检验设备或仪器的照片,以及检验设备台账和有效的校准记录。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的,申请文件将被否决。
4.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
1.资质要求
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申请文件将被否决。
1.2投标人须取得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且产品单元为/包含瓶坯、瓶盖),从事瓶胚生产5年以上,具备相应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须提供有效证书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申请文件将被否决。
1.3瓶坯原料和产品要求:瓶坯(PET瓶级聚酯切片)材料符合GB 4806.7-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968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和GB/T 17931-2018《瓶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PET)树脂》适合用于本产品的要求。瓶坯产品需符合BB/T 0060-2012《包装容器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PET)瓶坯》和GB 4806.7-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适用于本产品的要求。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第三方瓶坯原料和招标瓶坯产品任何一种规格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检测报告显示的送检时间应在招标文件挂网之日起计算的12个月范围内)。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申请文件将被否决。
2. 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2022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其主要包装水或饮料行业客户供应瓶胚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及投标人近两年增值税申报主表的清晰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申请文件将被否决。
3. 信誉要求(以评标当天评委的查询结果为准,不满足以下条款的投标将被否决):
3.1投标人应就近三年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或书面说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2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须提供招标文件挂网当日或之后日期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须提供招标文件挂网当日或之后日期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4开标当日经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查询,投标人未处于投标资格暂停状态的结果。
3.5投标人应对近三年就招标产品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进行说明。投标人须说明败诉的招标产品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4.其他要求: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如果是集团公司性质需提供投标人盖章承诺函,如果不是集团公司性质的无需投标人提供承诺函)由评标当天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未按要求提供承诺的,申请文件将被否决。
4.2投标人须至少自有高速注坯设备(96腔或以上)6台,须提供设备台账。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的,申请文件将被否决。
4.3投标人须达到国家环评标准和要求,并具备环评批文,须提供批文和排污许可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申请文件将被否决。
4.4投标人须自有厂房(须提供相关房产证明),生产车间面积3500平方米以上、仓库面积9000平方米以上,须提供工厂平面图(注明生产、仓储和办公等区域和面积)。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申请文件将被否决。
4.5投标人须具备实验室及产品质量检测能力,有瓶坯相关检验设备,须提供品控实验室和主要检验设备或仪器的照片,以及检验设备台账和有效的校准记录。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的,申请文件将被否决。
4.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如果后续文件中存在投标人资质、业绩、应提供的证书等有与上述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不一致的,则以上述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4 年11月8日至 2024 年11月14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内完成以下步骤后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 投标登记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搜索本项目,在拟投标标包处点击“报名”,网址:http:****。
(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
② 支付标书费
登陆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在可购买的订单列表下支付标书费,网址:http:****。
(登陆账号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密码需要重新设置。投标人首次登录需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登录密码,提交成功后可以同时使用户名密码或手机验证码登录。详见附件《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商用户操作手册》,咨询电话:****。)
4.2招标文件按项目售价为200元人民币/项目,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投标登记和支付标书费)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上付款成功后,在“我的订单”中会生成一条购买记录,点击订单详情,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
① 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② 已办理U-key的投标人应复核U-key证书是否处于有效期内,如证书失效,需按上述程序购买新的U-key。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2024 年11月19日09 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注:请投标人注意:为确保投标有效,对于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的投标文件,在按照操作要求进行信息关联、签章、加密和上传后,确保上传的文件的附件状态都是验签完成。点击验签确认,当前状态是“已确认”,并且下方出现“撤标”按键,才视为成功提交投标文件。其它状态都是投标不成功,请投标人密切关注!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为避免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提前2日递交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参见“操作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 招标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
地 址: / |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 |
联 系 人: 点击登录查看 | 邮 编: 610017 |
电 话: **** | 联 系 人: 郑先生 |
电子邮件: / |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优先通过邮件方式联系) |
项目完全结束之后,代理服务费发票开具和投标保证金退还进度咨询电话:
杨女士 ****
网站注册、U-Key办理、招标管理平台(购买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递交)及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导咨询电话:****转电子招标平台
交易平台运营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能源一号网站邮箱:****@cnpc.com.cn
请务必在操作前认真阅读操作手册,如有疑问再在工作时间咨询。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西南分中心)
202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