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中山路东片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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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
性质 | 澄清 |
中山路东片区****
答疑及澄清文件
一、答疑部分
1、招标文件12条,项目管理机构里技术负责人专业为建筑类,建筑施工、工程管理、建筑工程管理、建筑施工管理等专业是否均可。
答:建筑施工、工程管理、建筑工程管理、建筑施工管理均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2. 项目管理机构基本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配置表》中技术负责人职称专业要求。
2、招标文件第12.2条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须提交的社保证明应为 2024 年 07 月至 2024 年 9 月连续 3 个月的社保证明。(设定的时间不少于3个月,且不得超过6个月。),外省企业参保人员社保证明无法设置月份区间,只能打印参保人员所有参保月份社保证明,是否可以。
答: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社保证明缴纳时间需涵盖招标文件要求的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连续3个月。
3、项目管理机构参保人员在中山分公司的社保证明是否可以。
答:可以。
4、资格标函里是否要提供业绩。如不需要是否可以删除类似工程业绩表。
答:本项目投标资格能力不要求投标人提供类似工程业绩,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标函/七、类似工程业绩表删除或保留均可。
5、履约保函或者预付款保函能否直接使用保险合同或者银行的固定版本
答:可以。
6、招标文件第21页9.4.2支付方式:承包单位在开工前必须完善施工许可手续,否则招标人有权拒付工程进度款。除特殊情况外,工程施工进度款按当月完成工程价款的80%支付,工程竣(交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结算并结算审核后支付至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97%,余款3%作为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满施工单位申请后30个日历天内清还给承包人(不计付利息)。建议:修改为缺陷责任期届满。
答:详见本文件二、澄清部分。
7、招标文件第41页9.2 履约担保:9.2.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担保提交方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建议修改为:合同签订后30日内提交。
答:不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澄清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4.2支付方式中“2、承包单位在开工前必须完善施工许可手续......余款3%作为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满施工单位申请后30个日历天内清还给承包人(不计付利息)。”修改为“2、承包单位在开工前必须完善施工许可手续…….余款3%作为质量保修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施工单位申请后30个日历天内清还给承包人(不计付利息)。”
原招标文件与本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本文件未涉及内容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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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