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中山路南片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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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
性质 | 澄清 |
中山路南片区****
答疑及澄清文件
一、答疑部分
1、招标文件12条,项目管理机构里技术负责人专业为建筑类,建筑施工、工程管理、建筑工程管理、建筑施工管理等专业是否均可。
答:建筑施工、工程管理、建筑工程管理、建筑施工管理均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2. 项目管理机构基本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配置表》中技术负责人职称专业要求。
2、招标文件第12.2条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须提交的社保证明应为 2024 年 07 月至 2024 年 9 月连续 3 个月的社保证明。(设定的时间不少于3个月,且不得超过6个月。),外省企业参保人员社保证明无法设置月份区间,只能打印参保人员所有参保月份社保证明,是否可以。
答: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社保证明缴纳时间需涵盖招标文件要求的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连续3个月。
3、项目管理机构参保人员在中山分公司的社保证明是否可以。
答:可以。
4、资格标函里是否要提供业绩。如不需要是否可以删除类似工程业绩表。
答:本项目投标资格能力不要求投标人提供类似工程业绩,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标函/七、类似工程业绩表删除或保留均可。
二、澄清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4.2支付方式中“2、承包单位在开工前必须完善施工许可手续......余款3%作为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满施工单位申请后30个日历天内清还给承包人(不计付利息)。”修改为“2、承包单位在开工前必须完善施工许可手续…….余款3%作为质量保修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施工单位申请后30个日历天内清还给承包人(不计付利息)。”
原招标文件与本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本文件未涉及内容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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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