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区****
信息时间:****
延平区****
补充通知(二)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延平区****”招标编号:****招标有关补充通知如下:
一、本项目不包含燃气工程,第一章“招标公告”和第二章“投标须知”中的“招标范围和内容”修改为:该项目(涉及1800户居民、总建筑面积16.2万平方米)相配套的基础设施,主要包括: 1、在小区内改造排水管网13920米、消防管网 1069米、管线下地1926米、小区道路5760平方米、垃圾收储设施 16处、照明设施206个、智能化安防系统1套等基础设施。2、在小区内改造停车场3124平方米、充电桩95个等公共服务设施。3、 在小区外改造与城市****
二、第二章“投标须知”中的第11条款修改为:不允许分包
三、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3.5.1条款和3.5.2条款更改为: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分包资质要求:/ 。
四、本项目正确招标项目编号为:****,“补充通知(一)”中不一致处以本通知为准。
以上更正为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公告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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