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点击登录查看原东院十一舍用电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登录查看252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原东院十一舍用电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拟对学校原东院十一舍房产(沈河区天坛一街15号(锦州****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标准及电业局验收标准。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包中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满足五级及以上,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至 ****,每天上午8:30至13: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2520室。
方式:现场领取或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等非现场方式完成供应商报名登记等相关事宜。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2503室
五、开启
时间:****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25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邮寄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邮箱地址:****@163.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南京街支行
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账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沈阳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沈阳市****
联系方式:曹晓晨****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晓晨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