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日喀则市****点击登录查看,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本级财政资金,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建设地点:日喀则市。
2.2工程项目建设规模:新建道路全长977米,含桥梁、给排水、照明、电力等工程。
2.3工程项目建设周期:14个月;
2.4工程项目投资估算:13690.67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为:以最终下达的概算批复或财评报告为准;
2.5设计周期:45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及概算、协助建设单位取得初步设计概算批复等;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定的深度要求,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评审。
2.7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估算投资13690.67万元。资金来源为本级财政资金;已落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
3.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1年至今(至今是指项目发布公告的时间,下同)具有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
3.3投标人应具备的信用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质量事故,没有处于不良记录公示期内、从业人员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或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的未处于不良行为记录的凭证(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在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证明材料截图;
3.4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市****
3.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或成立至今(至今指该项目发布公告的时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且财务状况良好须符合国家财政部门及会计法的相关要求(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报表)。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截图(以招标文件投标人应满足的资格及履约能力要求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未中标人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的投标人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不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不得在本项目及招标人其他项目中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文件。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方式支付经济补偿/:招标人支付经济补偿后,有权在本项目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设计、施工、宣传、展示及销售等)免费使用未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文件。如未中标人在投标函中声明放弃补偿金,则招标人不得在本项目中使用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进行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至****,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购买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09时50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日喀则市日喀则市
邮 编:857000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日喀则市桑珠孜区雅喜阳光花园四期四栋二单元101
邮 编:857000
联 系 人:苏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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