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邀请
点击登录查看(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采购人)
委托,拟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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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项目(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
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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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
3、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4、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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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项目1个包,本项目采购乐山市分公司“法院一站式集约送达”业务外包服务,包括:辅助
送达,外出送达。其中辅助送达包括:电话、电子、窗口、邮寄送达及相关处理工作;外出送达包括:
取证、公告等送达及相关处理工作。辅助送达、外出送达服务地址为乐山地区合作法院所在地,外出
送达范围:乐山市内。预估业务量为4万件,其中,辅助送达处理案件外包量3.78万件,外出送达外
包量0.22万件;
6、服务期限:合同有效期最长为2年,有效期内本项目结算费用达到预估采购金额,则甲方有权
提前终止该合同。首年服务期限届满时,若供应商年度后评估结果评定为D级,采购人可以提前终止
合同;具体见磋商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要求。
二、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预算金额:总预算110.42万元(含税)。
三、采购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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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项目介绍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招标邀请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chinapost.com.cn)、中国招标投
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
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cg.11185.cn)以公告形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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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必须具有从****至投标截止日当天,不低于30万元(含)的类似外包项目业
绩。外包项目类似业绩指:合同累计金额达到30万元(含)的政府服务外包、公安系统服务外包、司
法类(包含但不限于法院、检察院、仲裁院等)服务外包的业绩(框架协议的以合同有效期内的结算
发票总金额作为业绩合同金额,框架协议发票数量较多的,为保证评审的准确性,投标人将合同与对
应发票号梳理成业绩金额一览表(格式自拟),计算出有效业绩总金额)。
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方式,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
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
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
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并将对应供应商列入四川邮政省分公司采购
供应商黑名单。
7、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
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
及四川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
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
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9、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或存
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本项目禁止涉及邮政企业“小金库”违规供应商参与。
11、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13、供应商须承诺无条件授权及配合采购人对本项目业务人员的监理工作,将本项目中所涉及的
服务人员相关信息接入采购人指定监理系统,采购人将对包含但不限于业务人员基础信息、用工合同
签订情况、社会保险是否依法缴纳、酬劳发放情况、是否依法纳税等内容进行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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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供应商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
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
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1、报名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完成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
和采购代理公司的报名流程,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报名方可有效。
2、磋商文件自****至****17:00在中国邮政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https :****)和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网络报名,上传报名资料文件(介绍信、营业执照)后
请电话联系采购代理公司审核,审核通过后支付标书费,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获取磋商文件。磋商
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3、线上获取方式: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办理
CA证书等。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磋商
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
下载中心—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网站注册与操作问题可
联系客服电话400-8988-881、400-7888-550 (周一~周五9:00-17:00)。
4、采购代理公司获取方式:(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将汇款凭证、购买磋商文件须提供的资料、
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地址、所购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报名介绍信等信息传至采购代
理机构邮箱****@qq.com;(2)邮件名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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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法院一站式集约送达”业务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获取磋商文件资料”。
5、报名完成后按线上(邮政电子采购平台)相关流程获取磋商文件,递交响应文件。
八、响应截止时间:****10时00分(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
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我公司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磋商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11号特拉克斯国际广场北楼6楼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
公司本项目开标室。
十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10时00分(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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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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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11号特拉克斯国际广场北楼6楼
联系人:王先生、吴先生
联系电话:****(报名相关事宜咨询及采购项目相关事宜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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