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合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郁庄路道路改造工程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设计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
一、招标条件
本六合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郁庄路道路改造工程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设计服务项目
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5万元, 招标人为南
京极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六合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郁庄路道路改造工程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设计服
务项目,包含但不限于过程中的初步设计、设计调整、施工图设计等,配合工程施工验收等
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六合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郁庄路道路改造工程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设计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六合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郁庄路道路改造工程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设计服务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
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
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或承诺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
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
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
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需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无。
说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
的规定,本项目磋商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
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磋商文
件第六章),无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
的,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须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
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②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③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
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
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
三章成交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
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要求: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09:00到**** 17:00
获取方式:1.现场获取:携带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
近三个月社保【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理想城1幢1609室,审核通过后
获取招标文件。 2.网络获取:将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
近三个月社保【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qq.com进行报名,
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审核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 文本编
制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14:30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14:30
开标地点:南京市六合区新材料产业园果园路1号2楼会议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六合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郁庄路道路改造工程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设计
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高限价:45万元(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 高限价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六合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郁庄路道路改造工程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设计
服务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
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如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
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3、现场踏勘: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决定是否参与现场踏勘,参与与否不会对 终中
标结果有任何影响;
以上公告内容若有变更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
招标公告媒体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未及时关注本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
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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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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