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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嘉信达拍卖有限公司停车场地租赁权拍卖公告(第296号)

湖北十堰 全部类型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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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来源:点击登录查看发布时间:****

拍卖地点:中拍平台

拍卖时间:**** 09:00

预展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预展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前

本公司将于 ****上午9时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

(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停车场地租赁权,面积约1000平方米(车位约40个,其中:对外出租20个,自留用车位20个)。

2.坐落位置:湖北省十堰市****

3.用途限制:仅限作为停车场使用,不得占用消防、绿色通道,违规乱停等行为。

4.租赁期限:三年。

5.起拍价:28800元/年。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至****前在湖北省十堰市****

三、报名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公司或其他组织。

2.具有与标的用途相符的资质等有效证件。

3.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良好履行合同,无不良征信记录。

4.符合国家其他规定。

本次拍卖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以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买受人,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有优先权。

四、竞买须知(特别注意事项)

1.竞买:以起拍价为依据,按照竞价系统规定的加价幅度报价,价高者得。

2.签约:买受人自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支付首期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按首年租金的30%交付)。

3.竞买保证金

(1)竞买未成功的,三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账户。

(2)买受人按照租赁合同如期支付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的,凭委托方书面通知,我公司将扣除拍卖佣金后的余额退还原账号。

(3)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将被取消竞拍资格,并择期重新拍卖的情形:竞买人竞拍成功后,不签订《成交确认书》的、未按时签订租赁合同的、签订租赁合同后不按合同约定支付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的。

4.委托方负责拍卖标的交付,具体时间以委托方通知为准。

5.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出租标的实际移交面积或车位与公告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或车位为准,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

6.成交后,承租方不得擅自变更报名时所填写的租赁经营用途,不得转租、分租经营权,也不得以任何名义与他人进行分项合作经营,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单方面终止合同,并组织重新招租,承租方已经缴纳的所有价款均不予退还。

7、未经事宜,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履行。

五、报名时间

请有意者于****下午17时前持有效证件及报名资料到我公司办理资格审核、登记手续,并在资格审核通过后将竞拍保证金汇入我公司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为准),逾期不予办理。

单位地址:十堰市****

收款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开 户 行:湖北省十堰市****

账 号:****09562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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