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GY)002808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泾源县****
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如有): ****.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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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 | 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 | 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 | 1 | 泾源县**** | ****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 |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8)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注:(3)(4)(5)(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①开标时提供上述所有资格材料由专家进行审查。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者分包。
时间: **** 08:00:00 至 **** 18: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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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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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泾源县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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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固原市****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张昊
电话: ****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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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发布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