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叉河片区环境综合治理暨绿色循环产业融合示范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工程(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江叉河片区环境综合治理暨绿色循环产业融合示范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工程(EPC) 已由海南(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以 (****-04-01-182515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为15651.71万元,项目采用(非)装配式建造并具有了开展工程总承包(EPC)必要的基础资料,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昌江叉河片区环境综合治理暨绿色循环产业融合示范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工程(EPC)
2.1 项目建设地点: 海南省昌江县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昌江叉河片区环境综合治理暨绿色循环产业融合示范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共新建3条道路,道路总长 2984.124m。其中四纵路(一横路~三横路)长 705.833m,道路红线宽 24m;四纵路(三横路~海榆西线)长 505.702m,道路红线宽 30m;三横路长 1263.915m,道路红线宽 30m;三纵路长 508.674m,道路红线宽 30m,三条道路的道路等级均为城市****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
(2)招标范围和内容:设计范围: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核及需要的深化设计、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施工过程中必要的监测及后续服务。施工范围: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及管理,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移交、完成并配合招标人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工日期为 ****,计划竣工日期为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天)要求为 275
2.6 质量要求: 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
2.7 标段划分: 项目本身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采用装配式建造的项目,投标人还需具备能满足本项目预制构件生产能力的构件厂,或者联合体成员中具备能满足本项目预制构件生产能力的构件厂,或者联合体成员中应当有预制构件生产厂商。
(1)设计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施工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3 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4 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评审的主要因素包括投标报价、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设计方案、施工实施方案(施工安装方案)、企业诚信、施工经验等,装配式建造的项目还包括构件生产实力)。
4.2 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不超过3个的中标候选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昌江叉河片区环境综合治理暨绿色循环产业融合示范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工程(EPC):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00时00分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09时30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s:****。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昌江叉河片区环境综合治理暨绿色循环产业融合示范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工程(EPC):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09时30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元):80000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险保证、担保保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昌江叉河片区环境综合治理暨绿色循环产业融合示范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工程(EPC):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09时30分 ,地点为:海南省海口市****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非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项目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 履约担保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履约保证保险
8.3 履约担保期限:自招标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招标人向银行发出履约担保解除通知之日止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10. 其他
10.1 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企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s:****://ggzy.hainan.gov.cn/ggzyjy/)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10.2 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GZBS):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在https://ggzy.hainan.gov.cn/ggzyjy/下载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10.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和要求,制作和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数字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