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安盟****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养护路段位于兴安盟****
技术等级:二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主线路基宽12.0米,路面宽11.0米。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
(2)旧路路面结构:面层:5cm AC-16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基层:20cm水泥稳定级配砂砾基层垫层 :20cm天然砂砾功能层。
2.2 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工期为36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计划交工日期:****。
上述开、交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具体工期要求按项目实际进度执行。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施工标段 | 项目名称 | 总里程(km) | 主要工程内容 |
S203YHSG | 兴安盟**** | 路线全长4公里 | 路面及其附属工程等施工 (详见招标图纸) |
S203YHSG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以自治区批复建安费价格为准,近期通过补遗书的方式发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资质或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关于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评标办法
4.1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2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详见公告及附件。
5. 投标报名
投标人在兴安盟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中无需报名,直接获取招标文件即可。(注:已办理CA锁的企业可在业务系统内进行网上投标,没有CA锁的企业需办理企业CA锁后方可投标)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兴安盟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3 企业信息注册及CA锁办理:
(1)实体CA锁办理:中心现已引进3家CA锁办理企业,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任意一家企业办理CA锁,线上线下均可办理,办理流程及收费标准详见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办事指南办理地址: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罕山中街83号,公铁立交桥北侧,原盟公安局办公楼)一楼103,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公电话:****(江苏翔晟)、****(内蒙古一证通)、****(内蒙CA)
(2)移动端CA锁办理:中心已上线移动端CA办理功能,手机端下载“新点标证通”APP即可申请。技术支持电话:****(新点标证通)。
6.4招标文件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统一在兴安盟****
6.5 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在招投标(采购)活动中,如发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吃拿卡要等腐败行为,请在工作时间拨打监督举报电话:****/****。
注: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网上电子招投标项目,所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如在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问题,请拨打****咨询)。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 。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09时30分
7.3本次项目采用兴安盟****
7.4 逾期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视为无效投标。
7.5 施工S203YHSG标段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10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函或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投标人如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以招标人到账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禁止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如采用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登录兴安盟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全程在线开具电子保函。投标人应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下载电子保函申请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做好相应操作,未在开标前递交的电子保函或开标系统未显示已出函的将视为放弃投标或无效投标。
投标人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得少于三个月;
(二)在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需将银行保函扫描件及在兴安盟****
(三)开标结束后的 5 个工作日内,根据招标人需要,将银行保函及查询结果原件邮寄至招标监督人处进行备案(以监督人接到材料为准,逾期不候),待本项目中标人签订合同后返还;
(四)投标人出具的银行保函及查询结果,如有一次弄虚作假行为或累计两次逾期未提供银行保函及查询结果,将投标人投标行为纳入信用评价管理、列入黑名单且不得进入兴安盟市场,并将结果报至自治区交通主管部门。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上发布。
9.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兴安盟交通运输局机关纪委
地 址: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
电 话:****
邮 编:137400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
邮 编:137400
电 话:****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呼和浩特市****
邮 编:010020
电 话:****
联 系 人:杜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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