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高新区****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作以下补遗:
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2)财务要求:√近 3 年(限定在 3 年以内:2021 年,2022年,2023 年)无亏损;更正为 √ 无财务要求。
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多项选择):
省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删除不作要求。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与此条款不一致的,以此条款要求为准。
其余内容不变按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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