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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能源数据中心及数字经济万创园项目施工总承包一标段土方回填工程

安徽淮南 全部类型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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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原则

第一条 拟定投标人原则:

1 有投标意向的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的企业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材料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第二条 招标文件的澄清

招标文件是招标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分包工程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的,用以阐明工程发包范围、工作内容、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标准以及表格和补充条款、合同条款,招投标程序、竞价办法等项内容,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的内容来编织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第三条 评审与定标原则:

1、 本工程由招标人组织的评审人员进行评审。

2 、评审:由招标人自行组织人员进行评审,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并在评审现场公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定,招标人不保证最低投标为中标价。招标人无需对中标合理性向任何投标人作出解释。

3、定标:本次招标达到三家及以上公司前来投标,进行合理低价中标(不保证最低价中标),不足三家流标。

4、严禁投标人以任何形式围标、串标,如发现投标人有围标、串标行为,没收投标保证金,永久清理出招标人合作供应商范围,并由投标人承担由此带来的所有责任。

第四条 合同授予原则:

1、竞价结束后,招标人将本次招标结果通知到每个投标人。

2、被采纳单位收到《通知书》后,应在 7 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投标人不按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招标人将保留取消投标人被采纳资格和追究损失赔偿的权利。

3、 全部投标文件资料作为合同签订的有关依据,与合同同样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第五条 招标人与招标联系人:

联系人(商务): 石多梅 电话: ****

施工现场负责人(技术): 王磊 电话:****

监督电话: ****

二、发包范围、工作内容目标及要求

第六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及数字经济万创园项目施工总承包一标段土方回填工程

2、工程地点:淮南市山南高新区智慧谷

3、施工单位:安徽新集矿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七条 现场情况介绍

1、现场场地: 场地内部三通一平,具备施工条件。

2、现场临时设施:招标人提供工程现场临时用水、用电,用水、用电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临时用电用水:招标人提供临时用电至二级配电箱,二级配电箱以后的所有照明、动力电缆、开关箱及相关配件材料等均由投标人负责。现场施工用水以及相关配件均含在分包范围。

第八条 发包范围、工作内容包括:

1、投标报价方式:单价形式。

2、发包范围:地库侧边二八灰土回填、素土回填、房心土回填

3、发包工程量:回填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4、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回填、运输、修坡、道路通行、排水、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裸露土方覆盖)、并由投标方自供设备(如现场车辆冲洗设备等)的形式承包施工,支护冠梁高程以下回填土全部采用二八灰土分层回填、夯实;支护冠梁高程以上至地下室顶板高程范围内,地下室外墙1.5米范围内采用二八灰土分层回填、夯实,其余采用素土分层回填、夯实(素土由A 地块运至B地块,运距1KM)。

5、文明施工: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安全文明施工所用人工、器具、辅材;施工过程中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卫生保洁,雨鞋、雨衣、手套、安全带、安全帽等劳保用品投入。

6、除上述工作外,由上述工作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环保、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第九条 管理目标与要求:

1、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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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期要求:总工期按现场进度要求,六#楼周边回填必须在10天内完成,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2.1、签订合同后应立即准备进场施工,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2.2、投标方以招标方工程进度计划为依据,必须确保各阶段计划地实现。

2.3、对于以下原因造成推迟工期的,经招标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2.3.1、因战争、动乱、自然灾害或非招标人、投标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不可抗力;

2.3.2、投标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能从招标方获得施工批示、图纸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的;

2.3.3、招标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4、若投标人无故未按工期完工,延迟5日内(包含5日),每天扣违约金5000元;延迟5日以上15日以下(包含15日),每天扣违约金10000元;延长15日以上30日以下(包含30日),每天扣违约金20000元;延长超过30日,招标人有权解除与投标人签订的合同。

3、安全生产要求:

3.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必须做到无重伤以上事故,无重大机械伤害事故,无食物中毒事故,无火警事故。

3.2、投标人应根据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招标人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3.3、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及各工种操作人员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后,必须持证上岗。

3.4、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各类安全防护用品、用具、设备必须具有有关管理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厂家的符合有关标准化的合格产品;安装、使用临时用电线路和用电设施、设备的,必须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

3.5、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和《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程》等相关规范要求,建立防火、保卫制度,落实责任、规范施工,保证安全。

3.6、禁止在施工中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的作业程序、作业条件、要提出改进意见,有权对违章指挥进行检举和控告。

3.7、投标方驾驶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平安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不准违章作业,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将车辆交给非本车操作人员操作,工作时,思想集中,严禁酒后操机作业,确保安全。

3.8、在路上会车时应减速慢行,施工便道上、村庄路上严禁超车。行驶时发觉前方路上有状况严禁抢道行驶,先等一会,严禁私自离开车辆,前方避让后在通行,如时间较长应下车查看,在保证可以平安通过后在前行。

3.9、行驶在施工便道时、现场作业时,应留意上空电线,防止电击伤人,施工现场在倒车回转车辆必需有人看管指挥,有足够的照明,司机应把门窗打开能够听到现场指挥信号,倒车没肯定把握头应探出门窗有足够视线下方可倒车回转。

3.10、车辆的操作驾驶人员,必需在进场前车辆的技术状态、平安设施等进行平安检查;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前,应查明行驶线路上便道、承载力量和路况,确保车辆的平安通过;察看施工现场作业点是否有足够的工作平台,是否现场回转、倒车受限,车辆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必需留意选择好停放地点,关好驾驶室,有驻车制动装置的要拉好,坡道上停车时,要打好掩木,夜间作业时照明系统要完好;作业完毕退场后进行例行保养,消退事故隐患,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3.11、车辆的操作驾驶人员必需接受项目的各项平安生产训练。

3.12、驾驶操作人员必需对该设备的使用操作与修理保养,坚持每日例行检查与定期保养并做好记录。确保机械平安、完好的运转。

3.13、严禁开私自改装车辆进行土方运输。

3.14、涉及乙方违反国家、地市、企业及项目相关安全要求的行为,甲方有权按照公司制度给予相应处罚,费用由乙方直接缴纳现金或满足甲方财务要求的方式而无需乙方签字确认。

4、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4.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招、投标双方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组织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须做出文字及影像记录。

4.2、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投标人未及时整改的,招标人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整改,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而发生人员伤亡、机械和财产损失等由投标人承担主要责任,并承担所有95%的损失,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并承担5%的损失。在招标人与投标人对事故责任认定有争议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5、其他要求:

5.1、投标人应服从招标人项目经理部的安排、指挥、调配。投标人应按招标人的管理要求,配置项目现场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未经项目部同意不得中途更换现场管理人员。

5.2、投标人应保证按招标人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贯彻执行,且具有完成招标人工程工期、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计划的能力和措施办法,并且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给予支持。

5.3、地库顶板(房心)回填土方需由场外运土堆放在地库外侧,再用小型运输机械分层夯实回填,压实度试验满足工程验收规范要求并承担试验费用,工程量按实计量。

5.4、如因投标人原因给总包单位造成影响和处罚的,50万元以内损失,按照同等金额违约金从投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超出50万元经济损失,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超出部分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给总包单位造成其他恶劣影响的,全额扣除工程款。

第十条投标要求:

1、计价原则:综合单价形式,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招标方提供的招标文件保质保量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施工任务,验收直至移交的所有相关工作内容,施工过程中所需发生的人工、机械、材料、措施费、管理费、利润、税金、规费、外围协调费等一切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投标方必须向招标方提交合法有效的专用增值税发票,否则,工程款不予支付。

2、本工程无预付款,每月25日进行工程形象进度验收,次月25日前支付实际验收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3个月支付至审定结算金额的90%,项目竣备完成后60天内支付结算剩余尾款。

3、投标方每月25日前上报本月施工工程量,工程量必须有完整计算式。

第十二条 双方职责:

1、招标方职责:

1.1、负责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监督与管理。

1.2、负责提供施工所需图纸(包括技术说明),技术、质量、安全交底、办理签证。

1.3、负责组织工程检查验收和竣工验收。

2、投标方职责:

下述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2.1、负责协调交警、路政、环保、城管、渣土办、建设局、建管处及弃土点当地部门等一切相关部门关系及办理手续(如渣土运输证、车辆通行证等)保证运输路线畅通,其费用由投标方承担。在运输过程中,若遇恶势力拦车或被交管部门扣车、扣证、罚款,费用全部由投标方负责。

2.2、按招标方要求组织运输车辆,按时进场,服从招标方安排,进行安全运输。

2.3、为确保安全生产,主动配合项目部管理人员工作、做好文明施工。

2.4、车辆由投标方自己负责购买车辆保险,如运输过程中及施工现场内所发生安全事故或任何交通事故及违章等,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方自行负责解决处理,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招标方不负责任。

2.5、每辆车进场必须证件齐全,如证件不齐全,一切责任由投标方负责;

2.6、按照招标方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生产,并做好施工原始记录的收集、整理工作。

2.7、驾驶操作人员必需对该设备的使用操作与修理保养,坚持每日例行检查与定期保养并做好记录。确保机械平安、完好的运转。

2.8、投标方负责本工程所使用的大中型机械设备和其他设施设备使用和维护。

2.9、投标方必须服从招标方的有关管理规定和要求,无条件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2.10、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为现场施工人员办理各项手续,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2.11、现场监控设备、土方出场前的车辆冲洗设备(洗车池除外)等设备投标方自理。

2.12、保持安全文明施工,如项目环境卫生、车辆上路前冲洗干净(满足相关规定为主),道路上掉落土方等及时清运(道路清扫、冲洗等),如不执行,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方自行负责解决处理,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须知要求

第十三条 勘察现场:

1、招标人有责任和义务向投标人提供与施工有关的所需资料和数据,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分析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

2 、投标人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的全部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勘察现场后,视为投标人认可现场条件满足施工要求,后期不得以现场不满足施工条件为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自行实施勘察现场时需提前24小时通知招标人,勘察时所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与招标人无关,招标人将不予任何补偿。

3、 因投标人自己理解错误,而造成投标人不能在全面理解招标人意图时,所作出的错误结论,责任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第十四条 投标要求:

1、投标文件编制:

1.1、投标文件应包括:1.《法人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一份须密封在投标文件中,另一份由被委托人随身携带) 2.《投标书》 3.《承诺书》

1.2、投标文件应使用A4尺寸纸打印、加封面装订成册,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印鉴或签字,投标文件共四份、一正三副。

1.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错误且必须修改的,修改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加盖印鉴)。

1.4、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文件格式填写,如不够用时,投标人可按同样格式自行编制和添补。

1.5、密封: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填写好密封日期及在何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日期。

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其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

2.2、投标人需要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投标文件时,密封袋上应标明“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等字样。

2.3、投标截止以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投标文件递交与接收:

3.1、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

3.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3.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

3.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签署、密封与递交的;

3.5、其他不具备受理的投标文件。

第十五条 投标费用:

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与该投标活动所需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下载
投标人不予任何补偿。

第十六条 投标保证与履约保证金: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30000.00元(叁万元整),投标保证金汇缴及退付以转账形式进行。投标保证金款项必须从投标人的账户中汇出。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到达安徽新集矿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并出具汇款凭证(可随身携带);

投标保证金递交信息如下:

名称:安徽新集矿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行:中国银行淮南新集支行

2、如投标被采纳,招标人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不足部分另行转帐。履约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账户中汇出,履约保证金必须在合同签订前到达安徽新集矿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如未被采纳,招标人将在开标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第十七条投标截止时间:

在招标文件公布之日起,有意向投标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定于****当天8.30时前,各投标单位把投标文件递交至淮南市高新区智慧谷园区1#楼2层西侧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被拒绝。****9时当众开启各方投标文件。

第十八条 招标文件的解释:

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安徽新集矿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所有。

附件:1.《法人授权委托书》

2.《报价书》

3.《承诺书》

附件:点击登录查看及数字经济万创园项目施工总承包一标段土方回填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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