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持有的广东省珠海市****约7.36亩土地使用权招租(3年)项目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标的 概况 | 标的坐落 | 广东省珠海市**** | |||||||
基本属性 | 标的类型 | 土地使用权 | 所在层数 | / | |||||
租赁面积 | 4907.2㎡(约7.36亩) | 租赁期限 | 3年 | ||||||
租金支付方式 | 以 12个月 为一个支付周期,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租金(12个月租金),往后每个支付期到期前20日,交纳下一周期租金。 | 租金递增方式 | 自第2年起每年按3%递增 | ||||||
装修期限 | 无 | 履约保证金 | 成交首年3个月租金同等金额 | ||||||
房屋现状 | 标的状态 | 闲置 | 是否存在原承租方优先承租权 | 否 | |||||
是否设立居住权 | 否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标的物为广东省珠海市****约7.36亩土地使用权,东至都市经典,南至翠前北三路,西至森宇国际,北至苹果派、建安大楼。所在区域主要由翠仙路、翠福路与翠前北一街组成对外交通,道路通达度较高;周边有“翠花苑”、“翠微市场”等公交车站,有35、46、56、68 等多路公交车途经,公共交通便捷度较高;周边主要以住宅小区、商业办公为主,区域内有珠海大前门商业广场、城轨明珠站、上冲长途汽车客运站、珠海前山中学、华昌小学、蒲公英幼儿园、银行等,公共配套设施完善。 | ||||||||
其他情况 | 1.上述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向出租方咨询。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 3..招租标的证照齐全。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47.7万元/年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广东卓越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
租金底价 | 人民币47.7万元/年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 |||||||
出租方承诺 | 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中国安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工程局 3 宗闲置房地产对外租赁的批复》(中国安能财〔2024〕184 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中国安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工程局 | ||||||||
特别 告知 | 1.风险提示。交易所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通过实地踏勘、向相关部门及出租方咨询、到交易所查阅项目资料(产权证、原租赁合同等)等方式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调,详细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等各项因素,以充分了解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承租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完全知悉本公告及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接受约束,愿意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参与交易报名或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不了解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等为由拒绝履行应价、签约、交割、支付成交价款或服务费等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或恶意磋商,交易所、出租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经过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追究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并另行处置标的。 2.标的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标的证载土地用途为军事设施用地;该地块现状作驾校使用;根据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支持军转企业划拨士地处置工作的复函》中确认该用地民用用途为商业性办公用地。 3.同等条件下,如标的存在承租方,则标的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方行使优先承租权的,须按照交易所交易规则进场交易。原承租方应在公告期间向交易所提出受让申请,提交受让申请资料,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项目将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行权方式如下:(1)原承租方与其他意向承租方同时参与网络竞价;(2)原承租方在网络竞价的自由竞价期间和限时竞价期间均可行权;(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当其他意向承租方报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原承租方可以优先权追加相同报价,如其他意向承租方无更高报价时,原承租方为最终承租方;如其他意向承租方继续报价,而原承租方在竞价期内未应价的,则该最高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为最终承租方。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附件3)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齐首期租金(12个月租金)、履约保证金(成交首年3个月租金同等金额),后续租金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出租方指定的收款账户: 户 名:点击登录查看 账 号:4**** 5050 3893 开户行:建行广西区分行营业部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意向承租人工商注册年限不低于3年,意向承租人工商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2.近3年企业年平均营业收入不低于90万元(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近3年无严重违法、税收违法记录、公司及法人代表未列入违法失信名单,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以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及企业年检合格证明为准); 4.与出租方不存在法律纠纷(以出租方资格复核结果为准); 5.意向承租人为独立法人单位,不接受代理商竞价,不接受两家(不含两家)以上联合体竞价; 6.意向承租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的不得同时参与竞租(以天眼查信息显示的为准); 7.不存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 ||||||||
标的交割 | 1.交割时限: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到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2.交割条件:承租方凭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两笔款项的银行转账回执单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成交签约。 成交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报名时上传材料的纸质文件(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的会员注册、报名”)到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成交人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成交人不符合本项目“承租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承租资格。 (2)成交人应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租期为3年,但《租赁合同》采用一年一签模式,如上一年度租赁双方正常履行合同,则每个租期到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双方续签下一年度《租赁合同》。 签约地点: 广西南宁市 2.承租期间如承租方未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出租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3.标的用途:出租标的不能用于从事(1)销售或储存瓶装燃气等易燃易爆的物品;(2)涉黄、涉赌、涉毒等违法违纪的项目;(3)高污染、高辐射、高噪音等破坏生态环境和易产生纠纷的项目;(4)不具备排油烟排污等条件,不能用于营业类的餐饮项目;(5)其它容易产生消防安全隐患,以及产生噪声、振动、环境污染等的经营项目;(6)作为养老、康养及其相关产业用途。 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不享有免租装修期。 5.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租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租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 |||||||
现场展示 | 1.展示时间:挂牌公告期间的9:00-17:00 2.展示地点:广东省珠海市****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需提前预约):孙先生 **** (注意事项:1.意向承租方勘验现场时应严格遵守出租方的管理规定,听从出租方的安排,否则将不允许参与报名。2.若本项目挂牌延期,需意向承租方自行与踏勘联系人沟通后另行约定具体踏勘时间)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至**** | |||||||
报名手续 |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报名流程:会员注册、报名—报名资格审核—交纳保证金—参与报价。 (1)会员注册、报名 意向承租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 需上传的报名材料包括: ①主体资格证明材料。1)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 ③近3年企业年平均营业收入不低于90万元的证明:近3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④企业及法人代表“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及企业年检合格证明; ⑤天眼查股权结构查询结果。 (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2)报名资格审核。交易所对意向承租方上传的报名材料予以审核并经出租方确认后,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反馈。报名材料需要更正的,给予1次补正机会,意向承租方应于收到交易所通知(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之日起24小时内完成报名材料的补充、修正手续,逾期未完成补充修正手续或补充修正后仍不符合受让资格条件的,均按资格审核不通过处理,不再接收补正申请。 (3)交纳保证金。意向承租方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后即可交纳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日17:00前按照系统发送的短信提示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承租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注意事项:①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②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承租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4)参与报价。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交易保证金足额到账后,交易系统以短信形式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意向承租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高有效报价者为承租方。 3.注意事项 (1)竞租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的账户及密码,任何以注册账户登录和参与竞租的操作,均视为本人的行为,因竞租人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租人负责,交易所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办理成交相关的各项手续的主体应当与竞租人在交易系统注册、报名的竞租主体为同一人。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意向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承租方违约或恶意磋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应交纳的竞价服务费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交易所扣除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报名受让同一标的的所有意向承租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 (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3)竞价成交后被发现不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 (4)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出租方签署交易合同; (5)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6)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7)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8)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竞价成交,竞租人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优先扣除应付给交易所的竞价服务费后,剩余的保证金在交易所收到出租人提供的承租人足额付清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的银行进账单或书面确认文件后全额无息返还。 4.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 | 2000 元/次 | |||||
自由竞价时间 | 具体时间以交易所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系统注册报名的手机信号畅通,以免因手机短信拦截无法收到信息而错过交易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 | 180秒 | ||||||
服务费 | 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结束后从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附件下载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邓经理 **** | |||||||
报名咨询 | 覃经理 ****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内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 ||||||||
单位地址 | 南宁市**** | ||||||||
其 他 | 监督电话:**** | ||||||||
特别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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