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洪泽区建成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洪泽区建成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项目跟踪审计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洪泽区建成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项目跟踪审计 | ||||||||||||||||||||||||||||||||||||||||||||||||||||||||||||||||||||||||||||||||||||||||||||||||||||||||
公告开始时间 | **** | 公告结束时间 | **** | ||||||||||||||||||||||||||||||||||||||||||||||||||||||||||||||||||||||||||||||||||||||||||||||||||||||||
工程类型 | 其它 | ||||||||||||||||||||||||||||||||||||||||||||||||||||||||||||||||||||||||||||||||||||||||||||||||||||||||||
公告信息 | 洪泽区建成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泽区建成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项目已由淮安市****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跟踪审计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淮安市洪泽区境内 2.2建设规模:洪泽区建成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项目,达标区32**** 范围为西至渤海路、南至洪泽湖大道、东至南海路、北至洞庭湖路的围合区域,达标区 32**** 范围为渤海路、洪泽湖大道、浔河、348 省道的围合区域,总面积约 3.61km2。涉及所有排水户(其中包括“小散乱”)。达标区内共有居住小区(20个)、公共建筑和企事业单位(28个),主要工作内容包含老路开挖及恢复、雨污水管道改造清污分流、管道修复、管道清淤等施工。 2.3招标范围: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2.4服务期限:150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完工并出具完整的咨询文件,向招标人移交全部审计资料为止)。 2.5最高投标限价费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苏价服(2014)383号)×56%(约38.42万元)。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且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 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d. 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个体工商户; 除以上四种情形外,其他情形不视为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执业。 ②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组其他人员要求: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安装专业)(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最低配备1名;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投标时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以来任意1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6拟派的项目组其他人员必须为投标拟派跟踪审计项目组人员,跟踪审计项目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投标时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以来任意1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在施工期间跟踪审计人员须驻场(驻场人员不少于1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若因招标人安排其他单位实施跟踪审计服务,由此更换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3.7投标人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 3.8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11月13日 至****;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经认证的 CA 锁进行网上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CA 证 书和电子签章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市深圳路 16 号)二楼大厅 CA 认证窗口办理,《CA 认证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中 CA 认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分别为:CFCA 认证联系人:孙丹丹,联系电话:****;国信 CA 认证联系人:何银平,联系电话:****。投标单位异地 CA 证书激活具体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电子招投标 CA 锁自动激活的通知》。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系统问题或操作问题,可咨询新点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招标投标制作软件问题咨询电话:****,使用广联达软件 请与董倩 **** 联系。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5.3 投标人须缴纳投标工具使用费 100 元和手续费 5 元。 6.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6.1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1月25日09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6.2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6.3开标地点:淮安市**** 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找到“工程大厅”模块) 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 等活动。 6.4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地 址:淮安市**** 联 系 人: 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 **** 电 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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