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度技改外委施工项目招标三次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招采中心拟对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度技改外委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有相应资质等级,信誉可靠,具有履行本招标文件规定能力的投标人(单位)参加。
一、招标项目名称: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度技改外委施工项目
二、招标编号:****
三、招标内容及概述:
项目概况:招标方厂区内各装置区域和外排管线、蒸发池、生活区和烟墩转运站等所属范围的所有技改外委施工项目工作内容(土建﹑设备﹑管道、防腐、保温保冷、起重、架子、电气及仪表的安装与调试),装置检修期间外委技改项目的施工按照检修指挥部统一分工执行。招标方有应急、抢险、抢修需求时,投标方应全力给予支持与配合,听从招标方的调遣与安排(营业资质范围内的全部项目均可承担,不受合同范围的限制),并在质量保证期内承担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
招标内容:招标方各生产装置日常随机发生及装置检修期间需要实施的技改项目。
项目地点:哈密地区伊吾县****
四、投标人资格
1、注册实缴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相应实力的企业。
2、必须能够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经营状况良好。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且在近3年内不曾在合同履行中有违约行为而被终止合同行为。
4、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无行贿受贿记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标投标企业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5、未发生借取他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投标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
6、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自行承诺,格式自拟,盖投标方单位公章)。
7、需自行承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盖投标方单位公章),招标方进行复核。
8、企业专业纸质要求: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压力管道)、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本项目人员要求:
9.1、投标人必须持有公司法人授权的委托证明,且为投标方公司入职一年以上的正式职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并提供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
9.2、项目经理必须持有投标方出具的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为投标方公司入职一年以上的正式职工,提供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保证明。并持有一级建造师证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要求项目经理具有3年以上从事同等规模工程项目经理管理工作经历,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管理业绩不少于3项(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联系人、电话等),如后期更换项目经理,必须在所有资质同等条件下并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更换,项目经理每月现场在岗时间不得低于25天。
9.3、投标方项目部班子机构健全,人员配备至少应有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电仪工程师、安装工程师、土建工程师、质量员、专职安全员、预算员、资料员各一名。
9.4、投标方管理人员要求(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程师、质量员、安全员、预算员、资料员等):
(1)身体健康、无不适宜从事相关作业疾病。
(2)管理人员需持证上岗,相关证件需年审通过,真实、有效。
(3)管理人员必须长期驻扎施工现场,进行现场施工管理。
9.5、投标方施工人员要求:
(1)施工人员年龄在55周岁以下(含55周岁),身体健康,无不适宜相关作业的疾病。
(2)施工人员应持证上岗,年审通过,真实、有效。
(3)具有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并具有特殊工种作业证。
(4)应具有足够的作业人员和作业工种。
10、招标方属于可燃、有毒、易燃、易爆、高(低)温、高压作业环境,投标方要具有近三年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的项目业绩不少于3份。
11、投标方在投标前须对招标方现场进行实地踏勘以及与招标方进行对接、交流,充分了解招标方外委施工项目的具体内容及实施模式,否则在评标期间,招标方有权否决投标方投标资格。
12、投标方应保证24小时服务于项目,电话畅通,接到招标方电话通知,人员应在30分钟赶到现场。
13、招标方在“安全、质量、工期、人员组织、材料组织、机具配备”等方面的正当要求,投标方应积极响应。
14、投标方应自备齐全施工工器具及辅材,在防爆区域应使用防爆工具。
15、投标方必须严格遵守招标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招标方管理人员管理。
16、在特殊紧急情况下,投标方应保证24小时连续作业,确保施工进度。
17、投标方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常驻现场,有事离开施工现场必须告知招标方主管部门并指定代班人。
18、投标方的施工组织设计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作业。
19、本项目付款时支付方式为:电汇、承兑汇票、实物支付。
20、如本项目中标,中标人将与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21、踏勘现场说明
本项目投标单位必须进行现场踏勘,对不进行现场踏勘的,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责任自行承担。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投标人需自行组织(需取得招标人许可)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不对投标人使用上述材料和数据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再次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投标文件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5)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参加现场踏勘的,相关责任、后果以及对投标的影响,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该项目不允许转包。
五、网上注册报名注意事项:凡有意参加此次招标的单位必须在广汇能源电子采购网站上(http:****)注册、审核入库后才可参加本次投标。在广汇能源电子采购平台系统中注册的资质过期、补充、更新及变更需及时更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需与注册上传资质一致。如未按照以上要求进行操作而导致废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六、招标文件的出售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680元/份(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50000元。
七、账户转账购买(缴纳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时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缴纳,不得以个人名义缴纳,并要求在汇款摘要中注明所缴纳费用的用途)。
购买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10:00—13:30 ,下午15:30-19:00。
通过登录广汇能源电子采购网(http:****)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交至招标人,或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应将开票信息及缴纳标书费及保证金凭证均发至招标单位的商务联系人邮箱:****@qq.com。注意:发票过月不予开具)。
八、投标费用缴纳:
标书费缴纳账户:(680元)
开户名: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
账号:1****
行号:1****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250000元)
公司名称: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哈密地区分行
账号:****
行号:****
投标保证金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汇到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为确保在规定时间前投标保证金能到达指定账户(须注明项目名称、编号),投标人在汇款时须充分考虑银行汇款的时间误差风险。否则,由此造成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负责。
说明:投标人必须以在广汇招采平台上注册成功的单位银行基本账户公对公转账到指定账户。各投标人不得以私人或其它单位(包括母公司、子分公司)名义和账号汇入投标保证金,否则无效。
九、澄清截止时间:****(北京时间19:00)。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北京时间19:00)。
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10:00)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26楼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10:30)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
(以上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十一、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专人将投标文件递交到上述开标地点并完成广汇能源电子采购平台投标,在开标前需投标单位在广汇一采通注册的法人或授权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做开标前身份证认证,并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本项目需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书原件及资质原件(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专业资质、业绩等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到现场参加投标,开标现场查验。如未携带或与提交资料不符情况,则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此次投标。
十二、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十三、联系方式:
项目商务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邮箱:****@qq.com
项目技术联系人:刘辉 电话:****
注册及退投标保证金联系人:周永庆 电话:****
十三、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联系方式:
电 话:****;邮政编码:830002
电子邮箱:****@163.com
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
清风广汇﹒直通车信访举报平台: (投标单位需及时完成电子平台注册,否则将因未注册成功而无法在电子平台参与本次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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