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阜新市****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阜新市****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最高限价:500000.00元 采购需求:人民调解组织方形标牌552个;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机构展板796个;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工作流程展板805个;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工作指引813个;调委会印章249个;工作证5000枚;人民调解员胸徽5000枚。(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00点至****23点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文件提交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阜新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执行辽财采规【2021】8号文件【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的通知】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文件大小50M以下)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U盘(按要求密封)、移动硬盘(按要求密封))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4、开标时,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人代表需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自行携带解密设备。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阜新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阜新市****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qq.com 开户行: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蒙城区**** 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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