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黑河市逊克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黑河市****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逊克县人民政府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项目新建500m3/d污水处理厂1座,占地面积 5327.5m2,建筑面积为 2029.85m2;新建重力流及压力流污水管道 9275 米,管径 DN200-DN400;新建污水提升泵站1座。(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黑河市逊克县
2.3、工期:计划工期37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2.4、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
2.5、本项目标段划分:划分一个标段
2.6、最高限价:2892.7610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资金保障能力。
3.2、本次招标项目经理要求市****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提供公告发布之后在信用中国(http:**** )对本企业进行信用查询(网页截图盖电子印章),近三年若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
3.5、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提供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3.6、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分别出具法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证明。【提供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页截图盖电子印章),网址:http:****】。
3.7、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1-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注册的企业从第二年开始提供审计报告)。
3.8、其他要求: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必须全部到位,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外,不得更换和调整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劳动关系、社保关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劳动关系)必须真实并与中标企业相符。
3.9、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公开招标的方式招标,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被授予合同。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下载时间为****14时00分至****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招标文件免费,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4.3、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平台软件技术支持电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09时00分;
5.2、开标时间:****09时00分;
5.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投诉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09时00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黑河市逊克县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黑龙江省黑河市****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逊克县人民政府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
地 址:黑河市逊克县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