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
补遗书
第01号
致各投标人:
按照成都市****
一、删除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4条入围条件的相关要求。
二、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2.2.3(5)信用得分评分标准”项,评标时参与投标的所有投标人此项得分均以满分(使用信用等级的以最高等级)计。
三、删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其他要求(3)入围条件;
四、删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限制投标的情形第(18);
五、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顺延至****09时30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投标人请及时自行下载本标段的答疑、补遗或修改的文件,投标人未自行下载本标段所有答疑、补遗或修改的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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