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泰和县妇幼保健院能力提升改造项目——二期 [第1次答疑澄清公告]
【信息时间: ****】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发布的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一、原招标文件中的1.3.2“本项目投资:“约970.06万元”,现变更为:“约956.31万元”。 二、原招标文件中的12.1.1说明事项:“3、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 ****.26 元,其中暂列金额为:350000.00 元,暂估价为:35000.00元。”现变更为:“3、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 ****.55元,其中暂列金额为:350000.00 元,暂估价为:35000.00元”。 三、原招标文件签章处:“招标控制价:****.26 元; Z 值: 385000 元; 其中:建筑:****.44 元; 装饰:0 元; 安装:0 元; 市政:591739.82 元; 园林:0 元。”现变更为:“招标控制价:****.55元; Z 值:385000 元; 其中:建筑:****.54 元; 装饰:0 元; 安装:0 元; 市政:592556.01元;园林:0 元。”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附件一”中需评审的主要设备和材料用量、价格及差价汇总表进行了调整,请各投标人按照表上内容自行报价。 五、为防止本项目在开、评标过程中出现导入控制价异常,现已将系统中控制价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最新的招标控制价文件,根据项目最新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并重新上传。 六、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单位及时下载。本答疑澄清文件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当招标公告、资审文件招标文件与本答疑澄清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澄清文件为准。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澄清 点击登录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