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国家区****
二、项目招标编号:****
三、招标公告日期:****
四、现对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澄清:
序号 | 修改条款 | 原文内容 | 更改后内容 |
1 | 本项目公告媒介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的第3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第3.7款的内容 | 3.7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标段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大中型企业不得参加。 | 3.7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标段为预留40%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合同金额的40%专门面向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其中的60%专门面向小型或微型企业;小型或微型企业可直接投标;大型或中型企业投标须与小型或微型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且约定合同金额的40%或以上由中小微企业承担,其中的60%或以上由小微企业承担。(中小微企业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附表为划分标准)。 |
2 |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的第2.1.3条款的第(一)项“企业基本情况”的第(2)点的内容 | (2)考核期内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2021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完成过单项合同总金额为3500万元(含)以上的建筑工程业绩的,每个得2.5分,满分15分(已竣工工程业绩以“桂建云”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 (2)考核期内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2021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完成过单项合同总金额为3500万元(含)以上的建筑工程业绩的,每个得7.5分,满分15分(已竣工工程业绩以“桂建云”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
3 |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的第2.2.2(1)条款中“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工作经历等”的第(3)点的内容 | (3)考核期内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2021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完成过单项合同总金额为3500万元(含)以上的建筑工程业绩的,每个得2分,此项满分6分(已竣工工程业绩以“桂建云”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 (3)考核期内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2021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完成过单项合同总金额为3500万元(含)以上的建筑工程业绩的,每个得3分,此项满分6分(已竣工工程业绩以“桂建云”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
其余事项不变,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跟本澄清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南宁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南宁市****
联系人:李帅
联系电话:****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