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沙市永兴岛寄宿学校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致各投标人:
1、原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海南省三沙市****
2、原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2标段1:/3.2.5本项目由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本项目是采用装配式建造的项目,联合体成员中应当有自有或合作的预制构件生产厂商。”;现变更为:“3.投标人资格要求/3.2标段1:/3.2.5本项目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本项目是采用装配式建造的项目,联合体成员中应当有自有或合作的预制构件生产厂商。”;
3、原招标文件:“第一节招标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6.5本项目由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本项目是采用装配式建造的项目,联合体成员中应当有自有或合作的预制构件生产厂商。”;现变更为:“第一节招标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6.5本项目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本项目是采用装配式建造的项目,联合体成员中应当有自有或合作的预制构件生产厂商。”;
4、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现变更为:“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5、原招标文件:“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11/条款号1.4.1/1.11.2/条款名: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
6、原招标文件:“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11/条款号1.4.1/1.11.2/条款名: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5)本项目由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本项目是采用装配式建造的项目,联合体成员中应当有自有或合作的预制构件生产厂商。”;现变更为:“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11/条款号1.4.1/1.11.2/条款名: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5)本项目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本项目是采用装配式建造的项目,联合体成员中应当有自有或合作的预制构件生产厂商。”;
7、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8/2.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名称/海绵城市等专业深化设计”;现变更为:“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8/2.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名称/海绵城市等专业深化设计”,删除此行内容”;
8、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项目10/序号2.2.3(3)/评分项:设计方案(C)(初步设计批复后)(25分)/评分因素:绿色节能环保(2分)/评分标准:设计投标文件是否包括绿色建筑、海绵城市****
以上变更内容在招标文件对应更正(详见附件),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招标文件。由此给各投标人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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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海南省三沙市****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
联系方式:李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