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点击登录查看一体化校园管理服务平台(1期)建设进行院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一体化校园管理服务平台(1期)建设;
2、项目编号:****;
3、预算金额:¥425,000.00;
4、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 |
1 | 点击登录查看一体化校园管理服务平台(1期)建设 | 1项 | 请参阅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 ¥425,000.00 |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填写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填写资格声明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填写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填写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1、“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填写采购文件中明确的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并应确保与采购标的涉及的货物制造商本身的所属行业保持一致;2、投标(响应)供应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投标(响应)供应商应当核实投标(响应)的货物制造商的相关信息,如对相关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3、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存在所属行业或划型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
4)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投标(响应)。
三、领购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领购招标文件时间:****9:00至****17:30(节假日除外)。
2、领购方式:
(1)通过电邮方式领购招标文件:供应商访问点击登录查看网站(https:****。
(2)电邮领购招标文件专用邮箱:****@163.com。
(3)联系人:邓小姐,联系电话:****
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领购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四、开标时间、地点及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14:00~14: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14: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东莞市****
4、本项目只接受已办理报名及登记领购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五、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肖珍
电话:**** E-mail:****@QQ.com
通讯地址:东莞市****
2、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通讯地址:东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