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 | |||||||||||||||||
创建时间:**** | |||||||||||||||||
需求名称: 运东船闸新增零星绿化项目 | |||||||||||||||||
原内容 | 修改后内容 | ||||||||||||||||
报名截止时间: **** 23:59 | 报名截止时间: **** 23:59 | ||||||||||||||||
项目需求描述: 一、谈判采购内容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 三、谈判资格 谈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一)一般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二)特定资格条件:无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谈判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24 年11 月8日 )起至报名,在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网上下载查看本项目需求文件以及变更公告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谈判,请在“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平台进行线上报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谈判确认函》,打印后加盖公章,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qq.com(邮件标题为供应商公司全称+所投项目简称),代理机构将以邮件回复确认,如未收到回复邮件须电话联系代理机构以确认是否收到。谈判当日交付《供应商参加谈判确认函》原件。有关本次谈判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供应商应当按照“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的操作规定进行注册、登录、线上报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按时递交电子和纸质响应文件。如未按要求操作,导致投标(响应)无效,由此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响应文件提交: 1、纸质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9点30分(北京时间) 纸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10点00分(北京时间) 2、纸质响应文件接收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扬州市**** 3、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①“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平台线上报名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②按时递交了纸质响应文件。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供应商集中考察。 供应商如有需要,自行现场勘查。勘查时,请各供应商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五)本次谈判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线下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平台线上报名时需上传盖章后的电子响应文件一份(电子响应文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线上电子文件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副本与正本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采购过程中采购人将以平台的线上资料为准,作为评判依据。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电子文件、纸质版正本中,须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签字、盖章。 项目需求及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文件资料(如原件或公证件等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须在谈判当天随纸质版响应文件一起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同时递交。 (六)本谈判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七)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无需缴纳谈判保证金。 (八)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请咨询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如对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流程有疑问,请咨询商城运营(客服热线400-660-7735,供应商指导QQ群:****)。 五、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三)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四)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地址:扬州市**** 对项目本身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扬州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工 电 话:**** | 项目需求描述: 一、谈判采购内容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 三、谈判资格 谈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一)一般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二)特定资格条件:无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谈判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24 年11 月8日 )起至报名,在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网上下载查看本项目需求文件以及变更公告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谈判,请在“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平台进行线上报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谈判确认函》,打印后加盖公章,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qq.com(邮件标题为供应商公司全称+所投项目简称),代理机构将以邮件回复确认,如未收到回复邮件须电话联系代理机构以确认是否收到。谈判当日交付《供应商参加谈判确认函》原件。有关本次谈判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供应商应当按照“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的操作规定进行注册、登录、线上报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按时递交电子和纸质响应文件。如未按要求操作,导致投标(响应)无效,由此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响应文件提交: 1、纸质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9点30分(北京时间) 纸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10点00分(北京时间) 2、纸质响应文件接收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扬州市**** 3、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①“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平台线上报名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②按时递交了纸质响应文件。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供应商集中考察。 供应商如有需要,自行现场勘查。勘查时,请各供应商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五)本次谈判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线下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平台线上报名时需上传盖章后的电子响应文件一份(电子响应文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线上电子文件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副本与正本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采购过程中采购人将以平台的线上资料为准,作为评判依据。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电子文件、纸质版正本中,须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签字、盖章。 项目需求及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文件资料(如原件或公证件等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须在谈判当天随纸质版响应文件一起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同时递交。 (六)本谈判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七)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无需缴纳谈判保证金。 (八)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请咨询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如对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流程有疑问,请咨询商城运营(客服热线400-660-7735,供应商指导QQ群:****)。 五、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三)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四)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地址:扬州市**** 对项目本身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扬州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工 电 话:**** | ||||||||||||||||
线下谈判的时间: **** 10:00 | 线下谈判的时间: **** 1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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