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国有农业用地规模化经营试点(三期)项目监理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 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 ,资金来源为 政府投资、融资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20%、8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集贤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国有农业用地规模化经营试点(三期)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双鸭山市集贤县;
2.3招标控制价:359900.00元;
2.4监理服务期限:计划工期 502 天,计划开工日期****;计划完工日期****;(实际开完工日期以施工合同为准)。
2.5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本次建设项目为农业用地规模化经营及高标准农田改造项目,项目建设地点分布在果树场、种畜场、良种场、湿地局所属土地,建设规模为流转土地41181.95亩,其中对8300亩进行改造。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道路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地方、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及技术文件要求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国有农业用地规模化经营试点(三期)项目施工全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明细(退休人员提供退休的证明材料),建办市****
3.3项目班子成员要求:
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应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以上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并同时具备监理人员培训证书,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监理员应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具备监理人员培训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4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2)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理人及总监理工程师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在信用及联动机制名单中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地方性文件与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就以上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为准)。
3.7财务状况: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且无亏损,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或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2020年或2021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或****的财务会计报告且符合上述要求,新成立未满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
3.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3.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 招标文件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下载时间为****09时00分至****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
4.3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等。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截止时间:****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开标时间:****09时00分;
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地点)。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监 督 人:集贤县****
联系电话:****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双鸭山市集贤县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
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