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县]宜丰新庄铜铅锌矿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砂石资源
【信息时间: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宜丰新庄铜铅锌矿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砂石资源 | |||||||
标的名称: | 宜丰新庄铜铅锌矿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砂石资源,挂牌价1,050,000.00元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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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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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 | |||||||
延期处理方式: | 不延期 | |||||||
项目简介: | 拍卖标的为宜丰新庄铜铅锌矿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砂石资源处置拍卖,重量约:12万吨,具体数量以实际过磅数量为准。标的按单价起拍,起拍价:8.75元/吨,竞买保证金:200000.00元。 | |||||||
重要信息披露: | 1、竞价结束后由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成交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当日,联系江西禄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交纳拍卖佣金,拍卖佣金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佣金由拍卖人(江西禄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按标的成交总额3%的比例向买受人(中标人)收取,拍卖当日付清。 3、买受人支付佣金后由拍卖人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签订《销售合同》。 4、成交价款不包含拍卖佣金、运输费及其他税费,买受人在清运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标的物清运过程中所涉及的道路运输问题和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自行协调和承担。 5、本次拍卖标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提供成交价款的发票,如买受人需提供发票其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6、标的移交后标的物的保管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标的物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由买受人负责,所涉及的税费、保管和搬离等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方不提供转运堆场。 7、评估价8.75元/每吨仅为购买矿石款起拍价,另需向江西省宜丰万国矿业有限公司交纳2.78元/每吨装车过磅及场地保洁等服务费。 8、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指定账户交纳人民币20万元押金,货款按月结算,以每月实际磅单数量乘以单价,于次月10日前将上月货款交纳到甲方指定账户。 9、乙方要服从江西省宜丰万国矿业有限公司内部管理调度,产生矿石原则上做到日产日清,最多两天必须清空一次,每月核对一次磅单,按年结算,多退少补。买受人签订合同时向江西省宜丰万国矿业有限公司缴纳5万元保证金,装车过磅服务费按月结算。 | |||||||
| 竞买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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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受点击登录查看委托,本公司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大厅向社会公开拍卖宜丰新庄铜铅锌矿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砂石资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简介 拍卖标的为宜丰新庄铜铅锌矿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砂石资源处置拍卖,重量约:12万吨,具体数量以实际过磅数量为准。标的按单价起拍,起拍价:8.75元/吨,竞买保证金:200000.00元。 二、拍卖方式:采用网上电子竞价的拍卖方式。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的条件:竞买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四、网上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 1、网上报名、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08:30 起至****17:30 止。缴纳保证金须注明:(宜丰新庄铜铅锌矿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砂石资源处置拍卖保证金) 2、网上报名地点: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进行网上报名。 3、报名注册网址:https:**** 五、江西省公共资源网上交易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需办理CA数字证书后才能参加网络竞价,需要用到电子签章的企业可在办理CA数字证书时,同时开通电子签章的业务。 1、CA锁办理单位:江西省数字证书有限公司 2、CA锁办理地址:(1)南昌市**** 3、联系电话:**** ;****;****。 4、数字证书网上服务厅网址:www.jxca.org.cn 六、现场展示、查勘时间和地点 1、展示时间:****至11月21日上午09:30至17:30。 2、展示地点:江西省宜丰万国矿业有限公司宜丰新庄铜铅锌采矿区 3、看样联系电话:****(黄) 七、网上报名流程 1、该网上报名系统要求电脑配置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竞买人应熟悉本次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报名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展示报名期间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或者(江西禄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操作手册(网址:https:****。 2、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注册登记(选择“”,点击“免费注册”,身份类型选择“自然人/法人(企业)”,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产权竞买人”,填写基本信息注册,认证通过后点击“产权业务”选择“我要报名”在所在机构中选择“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参与竞价的项目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已经注册的可以直接登录);对受让方需要具备的资格有实质性要求的,报名人还需按要求提交规定的资格材料并经审查符合后才能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后,需重新登录网上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态,并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显示“入账成功”后方为报名成功。 3、本项目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竞买保证金从报名人本人或单位的银行帐户(要求同名)网上转账至以下账户。开户名称:网上自动获取,开户银行:网上自动获取,开户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交易资格取得以保证金于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非本人银行账户转账的系统将自动判定无效,并失去竞买资格。系统判定无效的竞拍保证金参与并成交的,视为无效成交,标的进行重新竞拍。 4、不允许通过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平台缴纳保证金,非本人(或本单位)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到账、保证金金额有误以及未按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交易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交易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只能在报名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款手续。 5、友情提示:银行转账至保证金账户过程中可能发生到账时间会晚于报名截止时间。为避免保证金逾期到账,造成失去竞买资格。建议竞买人至少在距报名截止时间前1-3个工作日转账并向银行确认到账时间。 八、网上参与竞价交易 1、网上竞价开始时间:****上午10:00 2、交易平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网上交易大厅。 3、报名完成并缴纳保证金后,请在标的规定的时间进入“网络竞价”系统,进入竞价系统需要插入CA证书进行身份验证,竞价时间以服务器时间为准。 4、交易方式采用网上电子竞价方式,加价幅度为0.10元/次,自由报价时长15分钟,延长周期120秒。 5、竞价起始价即为起拍价,竞价阶梯为0.10元/次或其整数倍。 6、本次拍卖标的未设置保留价,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高报价为本标的竞价阶段的最终报价。 7、连续报价的竞价时段分为“自由竞价”时段和“延时竞价”时段,在自由竞价时间内,各位竞买人可以自由报价,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进入项目设置的限时竞价时间段,若该时间段内有竞买人报价,时间自动往后延,若在该时间段内无人报价,竞价结束。 8、竞买人在交易时间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户名登录网上(电子)交易系统参与报价,并应熟悉本次网上(电子)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报名期间内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九、拍卖规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2、参加本场拍卖会的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瑕疵不担保及风险提示,并到标的物现场勘察,如有疑问或异议,应在竞买前提出。一旦参加竞买,则视为对拟拍卖标的现状无异议,并接受相关拍卖公告的约定。 3、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本次拍卖活动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及“价高者得”的原则,自由竞价,一切活动具有法律效力。 4、拍卖标的物是指委托方所有或者依法可以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5、竞买人在展示时间内有权了解拍卖标的物的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报名手续,下载相关资料,一旦进入竞价页面参加应价竞买,即表明竞买人已完全了解拍卖标的物的情况,确认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现状,保证拍后不得反悔,并愿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6、拍卖人依据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和拍卖标的物的现状为准进行展示,所提供的标的物的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委托方、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7、本次拍卖标的未设置保留价,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高报价为本次标的竞价阶段最终报价。 8、买受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拍卖佣金、拍卖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未签订《销售合同》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方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方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所规定的相关责任执行。 9、本次拍卖的标的为一个标的物,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向社会进行公开拍卖,因拍卖保留底价因素或无人竞买原因而流拍的标的,在甲方认可的前提下重新制定拍卖保留底价,由乙方择日再次进行拍卖,直至所有标的处置完毕。 10、本次委托拍卖标的未设置保留价,如一人报名应价,竞买人应起拍价即可成交,拍卖标的起拍价由甲方确定。 十、竞买须知 1、竞价结束后由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成交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当日,联系江西禄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交纳拍卖佣金,拍卖佣金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佣金由拍卖人(江西禄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按标的成交总额3%的比例向买受人(中标人)收取,拍卖当日付清。 3、买受人支付佣金后由拍卖人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签订《销售合同》。 4、成交价款不包含拍卖佣金、运输费及其他税费,买受人在清运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标的物清运过程中所涉及的道路运输问题和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自行协调和承担。 5、本次拍卖标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提供成交价款的发票,如买受人需提供发票其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6、标的移交后标的物的保管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标的物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由买受人负责,所涉及的税费、保管和搬离等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方不提供转运堆场。 7、评估价8.75元/每吨仅为购买矿石款起拍价,另需向江西省宜丰万国矿业有限公司交纳2.78元/每吨装车过磅及场地保洁等服务费。 8、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指定账户交纳人民币20万元押金,货款按月结算,以每月实际磅单数量乘以单价,于次月10日前将上月货款交纳到甲方指定账户。 9、乙方要服从江西省宜丰万国矿业有限公司内部管理调度,产生矿石原则上做到日产日清,最多两天必须清空一次,每月核对一次磅单,按年结算,多退少补。买受人签订合同时向江西省宜丰万国矿业有限公司缴纳5万元保证金,装车过磅服务费按月结算。 十一、成交价款交款时间以及标的交付时间: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在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销售合同》并足额交纳成交价款,委托人收到买受人的成交价款后,在3个工作日内按照标的现状交付标的给买受人。 十二、成交款交纳账号 买受人的成交价款交至委托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内,账户由委托人现场提供。 十三、瑕疵不担保及风险提示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联系江西禄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缴纳拍卖佣金、交纳成交价款,否则均视为放弃受让资格,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2、竞买人应自行了解、谨慎调查核实拍卖标的物情况,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口头介绍、文字说明、标的物面积等仅供竞买人参考,如与标的物不符之处,以拍卖标的物现状为准,均不影响成交结果。 3、本次拍卖标的物已知瑕疵与客观实际或竞买人调查、核实情况不符或有偏差,仍不影响成交价款或金额。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如未及时缴纳成交价款、拍卖佣金的,视为买受人违约。没收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并按《拍卖法》第39条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十四、竞买保证金:公示期三个工作日披满后,买受人竞买保证金不冲抵成 交价款,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后凭委托人和拍卖人出具的退款函,由拍卖人 提交至宜春市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买受人竞买保证金退款手续;未竞得 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凭拍卖人出具的退款函办理竞买保证金退款手续;宜春市 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退款函告后按竞买保证金退付流程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 十五、交易主会场:宜春市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 十六、拍卖方联系方式: ****(郭女士)。 江西禄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联系方式: | ****(郭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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