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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采购公告] 启动实施遥感AI的耕地保护科技项目

湖北黄冈 全部类型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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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启动实施遥感AI的耕地保护科技项目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 2024 年 11月 26日上午9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备案号:蕲采计[2024]-1629号

2.项目编号:****

3.项目名称:启动实施遥感AI的耕地保护科技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144.74万元

6.最高限价: 144.74 万元

7.采购需求:蕲春县卫星应用技术中心蕲春县卫星应用技术中心启动实施遥感AI的耕地保护科技项目,具体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到2025年4月30止。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详实的数据资料。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提供至少具备3颗且来源于同一国产卫星运营商的优于1米分辨率光学卫星数据授权书(须加盖卫星运营商公章);

(3)项目班子管理人员要求:

①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测绘、遥感、地理信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本单位2024年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②技术负责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测绘、遥感、地理信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本单位2024年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4)具备乙级测绘资质。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 **** 至 2024 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 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3.方式:(1)供应商在汇聚平台注册账户登陆后,在首页供应商投标客户端板块,点击“前往下载”,选择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

(2)供应商登录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选择项目分包下载采购文件;

(3)供应商登录https://36.138.4.215/qysca/out/login办理汇聚 CA,办理CA相关事宜可咨询:400-112-9919,****。

4、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11 月22 日08 时00 分(北京时间)。

1.截止时间:2024年 11月26 日09 时00 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通过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qc.hbncp.com.cn/#/home)进行上传。

(五)开启

1.开启时间: 2024年11 月 26日09 时 00分 北京时间)。

2.开启方式:本项目为网络远程开标,供应商不用到开标现场。请供应商于2024年11月26日8:00时至9:00时之间进入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qc.hbncp.com.cn/#/home),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并在线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5%。2、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为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中对应的3%—5%、1%—2%的规定执行。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

3、监督部门名称:蕲春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地址:蕲春县****

投诉热线:**** 投诉邮箱:****@qq.com

4、信息发布媒体:本次招标(采购)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各投标供应商如有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服务电话咨询,联系电话400-112-9919,****。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蕲春县****

联系方式: 139865619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蕲春县****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邢女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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