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衡阳西路片区****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正:
条款号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项目延期,具体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1月30 日09时30分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要求工期 |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 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12月 06日 计划竣工日期: ****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5.1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与收取 | □招标人支付 √中标人支付。具体为:根据招标人与代理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本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费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 □招标人支付 √中标人支付。具体为:根据招标人与代理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本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取,招标控制价编制费按照《南宁市****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2.2 预付款/ |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本工程预付款为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 |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本工程预付款为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30%。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2.2 预付款/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发包人累计计量工程进度款达到签约合同价中的30%时开始抵扣预付款,原则上按每期计量工程进度款的20%抵扣,累计计量工程进度款达到签约合同价中的80%前扣完。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发包人累计计量工程进度款达到签约合同价中的20%时开始抵扣预付款,原则上按每期计量工程进度款的50%抵扣,累计计量工程进度款达到签约合同价中的80%前扣完。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 ⑤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 ⑤合同履行期间,有以下情况的,发包人有权对施工范围进行切割调整:a.承包人不按审批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经监理书面通知整改未满足要求,且经发包人书面通知或约谈10日内仍未达到进度要求的,发包人有权对无进度履约能力的部分工程进行强制分割,未达到招标限额的工程按点击登录查看招标及采购管理办法(修订)实施;达到招标限额的由发包人重新组织招标,承包人不得拒绝。(2)因政府原因,施工范围内存在部分房屋无法征拆,造成该区**** |
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已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下载。 |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上述条款的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除上述更改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南宁市****
联系人:潘永荣、刘艳君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
联系人:陆明敏
电话:****/****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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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横4路更正公告二.pdf 附件:[****001]衡阳西路片区****.GXCF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