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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青岛西海岸新区大气源清单、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更新项目
2.项目编号:****
3.招标内容:青岛西海岸新区大气源清单、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更新服务一宗
4.招标预算:28万元
5.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单位,有能力承担本次采购的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2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3信用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及信用青岛(www.qingdao.gov.cn/credit/)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5投标人信用承诺函原件。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自****起至****,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地点:青岛市****;
方式: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报名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以下资料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未按以上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8.招标文件的询问
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凡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的,请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在****17:00时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包括电子版文件)按照以下联系方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及地点
时间:****14:00时。
地点:青岛市****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10.联系方式: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青岛市****
联 系 人:张主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青岛市****
E - mail: ****@126.com
联 系 人:刘欢 朱晓萌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