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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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00 最高限价: **** 采购需求: 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提供服务,****前完成融合清单编制,并通过市、省、部三级审核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优惠政策、节能产品政策。 (2)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社保缴纳承诺函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2)提供良好税收缴纳承诺函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4)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至 ****, 8:30-12:00-12:00-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网上开标大厅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五、开启 时间: ****09点00分 地点: 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或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 )”,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在列表中选择对应交易项目,点击右侧“+”符号,填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后,在【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未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的投标人或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 )”廊坊市首页“通知公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主体注册相关手续,待主体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后续操作。因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主体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包含: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 5、本项目将采用全流程电子交易无纸化开标评标,供应商提供的资格文件和业绩等所有资料均须以扫描件形式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不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及资料。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详情请查看招标文件。 7、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即投标(响应)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除应符合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外,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廊坊市**** 联系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 联系方式: 胡亚军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胡亚军 电 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