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政策
1.文件依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
2.补助对象:实施农田水利建设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3.补助内容:对农田实施高标准农田及农田水利建设,主要用于田块整治、土壤改良、灌溉排水与节水设施、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及其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自然损毁工程修复及农田建设相关的其他工程内容;可列支勘测设计、项目评审、工程招标、工程监理、工程检测、项目验收等必要的费用。
4.补助标准:省级以上资金按照3000元/亩安排。
5.申报程序:按照省级主管部门下达年度农田建设的任务,由各项目业主(乡镇)申报,经县级主管部门统一勘测设计,报各设区市****
二、省级政策
1.文件依据:《福建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规〔2023〕25号)。
2.补助对象:补助资金优先扶持粮食生产功能区****
3.补助内容:主要用于田块整治、土壤改良、灌溉排水与节水设施、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及其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自然损毁工程修复及农田建设相关的其他工程内容。项目所需材料费、设备购置费及施工支出,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费、工程招投标费、工程监理费以及必要的项目管理费、管护人员薪酬、贷款利息支出、农田设施保险费用支出等。
4.补助标准:省级以上资金按照3000元/亩安排。
5.申报程序:按照省级主管部门下达年度农田建设的任务,由各项目业主(乡镇)按照申报,经县级主管部门统一勘测设计,报各设区市****
咨询电话:****(公开单位电话)
监督电话:****(公开单位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