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招标文件获取与投标文件递交
(一)
获取起止时间:
****起至****09时30分止。
(二)
招标文件售价:
0.0元
(三)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潜
在投标人可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文件"公告栏免费下载加密招标文件,并在"下载中心"免费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
件(呼伦贝尔版)"后在文件查看工具或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内查看招标文件。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注册并办理
数字证书后(http:****
件。投标人应对其注册诚信库并提交相关信息应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
(四)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招标公告中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09:30前,将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呼伦贝尔版)"生
成的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HLBETF),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系统内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逾期未在系统内上传电子版加密
投标文件(扩展名为HLBETF)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
投标保证金/投标电子保函和投标人系统内提交投标信息(投标保证金和电子保函缴纳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前)
1、
投标保证金缴纳: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主体信息库内投标人录入基本账户),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本
项目招标公告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账户和到账时间交纳的保证金将视为放弃投标或无效投标。
2、
电子投标保函缴纳:
投标保函缴纳时间与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一致。
3、
投标保证金退还:
(1)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后,系统自动退还未入围中标候选人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2)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系统自动退还非中标人的候选人投标单位保证金;
(3)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签订书面合同并在系统中发布合同公示后,招标人在系统中可进行中标单位保证金退款;
(4)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未签订书面合同并在系统中未发布合同公示,第30天,系统将自动退还中标单位保证金;
(5)发布交易异常公告的,系统自动退还所有投标单位保证金。
平台系统将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存入账户,如因投标人存入账户出现异常,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有效缴纳截止时间:
****09:30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
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附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