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G1111鹤岗至哈尔滨国家高速公路苔青至伊春段工程建设项目第A3标段三分部钢筋、钢管、钢盖板、型钢采购(二次)”,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G1111鹤岗至哈尔滨国家高速公路苔青至伊春段工程建设项目第A3标段三分部钢筋、钢管、钢盖板、型钢采购(二次)
2.2采购编号:****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招标内容: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光圆钢筋 | Φ6.5 | t | 0.03 |
2 | 光圆钢筋 | Φ12 | t | 182.75 |
3 | 光圆钢筋 | Φ20 | t | 0.08 |
4 | 光圆钢筋 | Φ25 | t | 3.35 |
5 | 光圆钢筋 | Φ32 | t | 42.08 |
6 | 带肋钢筋 | Φ28 | t | 0.5 |
7 | 钢管 | 注浆导管(Φ42×4) | t | 241.85 |
8 | 钢管 | Φ800mm*10mm钢管 | t | 117 |
9 | 钢管 | Ф300×6螺旋管 | t | 42.23 |
10 | 钢盖板 | 1200×950×20mm | t | 10.02 |
11 | 型钢 | 16 | t | 74.4 |
12 | 型钢 | 20 | t | 56.8 |
2.5交货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
2.6交货期限:****至****,甲方要求每月5号、15号、25号提供货物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8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组织或自然人,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3.2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点击登录查看(****至投标截止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3潜在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4潜在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不同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禁止参加本招标项目。
3.7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00时00分至 ****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已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注册的投标人直接在线点击“我要报名”,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未注册的投标人需在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点击“注册及CA管理”,按要求完成注册后方可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后方可开展全流程电子招采活动。
潜在投标人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及缴纳CA数字证书,若存在任一投标人为多家投标人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同时,依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此类行为被定性为采购活动中的串通投标或围标。涉及的投标人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此项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具备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4.3 CA数字证书可线上办理也可现场办理:
现场办理地址:哈尔滨市****
4.4 招标文件售价:不收取;
5.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6.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13时30分。
投标人应使用采购服务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同时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8. 其他本项目通过采购服务平台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注册及操作等相关问题可通过“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查看相关内容,招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门户网站技术支持电话(技术支持电话:****;QQ:****)。
9. 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燕山路7号长江名苑1-2层8号门市
联系人:任伟明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163.com
10. 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监督部门:黑龙江省交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纪检监督室
联系电话:****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