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呼伦贝尔冰雪相关活动观光车辆装饰项目。
(二)项目地点:海拉尔市区
(三)规格参数:装饰现有公交车4辆,长10m,宽2.8m,具体样式由施工方设计,采购方确认后作为制作标准。
(四)项目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 年 11月 30日。
二、服务价格
三、资格条件要求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质量意识和企业信誉;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3年内,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未被行政处罚或不存在重大诉讼等纠纷;
(七)业务经营所必须具备的其他要求;
(八)符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
四、需提交或出具的材料
(一)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相关行业证书或资质(如有)。
(三)身份证明材料。比选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其他人参加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出具相关承诺书及声明。一是出具对往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的承诺书;二是出具对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方面的承诺书;三是在与我公司建立委托服务期间,因比选申请人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比选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的声明。
(五)服务价格。(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上费用含设计、制作、安装等一切费用)。
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后提供。
五、报名截止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联系人:刘博 电话:****
六、确定方式
(一)从报名符合条件的单位中,由我公司经过资格审查确定中选单位,具体服务事项和内容以本公司与服务机构洽商并签订书面合同为准。
(二)签订委托合同。合同签订后,服务单位应积极履职,按照合同的要求,依法依规按照服务内容开展相应的工作,不得在服务过程中出现损害文旅投公司的行为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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