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生个人自主申报、各系推荐、学院审核委员会听取报告、审核材料,拟确定刘羽凤等12名学生为我院2024年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获得者,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11月14日-11月20日。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工部、学院纪委办反映,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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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生个人自主申报、各系推荐、学院审核委员会听取报告、审核材料,拟确定刘羽凤等12名学生为我院2024年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获得者,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11月14日-11月20日。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工部、学院纪委办反映,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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